许丽
【摘 要】问:本公司与房屋拆迁公司签订的房屋拆迁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如果缴纳,应当按哪个税目缴纳印花税? 【期刊名称】《纳税》 【年(卷),期】2012(000)010 【总页数】1页(P16-16)
【关键词】房屋拆迁;印花税;缴纳;合同;拆迁公司;税目 【作 者】许丽
【作者单位】天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293.3
问:本公司与房屋拆迁公司签订的房屋拆迁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如果缴纳,应当按哪个税目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二条的规定,“建筑业”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其他工程作业是指“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520号)第二条明确规定: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其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由此可见,你公司与房屋拆迁公司所签订的房屋拆迁合同属于建筑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令〔1988〕第11号)的有关规定,应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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