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夺旗争星”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调动各窗口服务部门和广大干部争先进、促赶超、创一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有红旗就扛、有第一就争”的良好氛围,形成部门与部门、职工与职工之间相互竞争的良好局面。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设定不同类别的“旗、星”,采取评比、竞赛等多种形式,让“红旗”切实流动起来,让“明星”切实闪耀起来,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为人社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活动内容
结合各窗口服务部门的工作实际,在“夺旗争星”活动中,共设立“三面流动红旗、三类模范明星”。三面流动红旗,即:文明执法流动红旗、优质服务流动红旗、开拓创新流动红旗;三类模范明星,即:文明执法模范星、优质服务模范星、开拓创新模范星。各部门要通过广泛发动,确保全员参与,大力营造“夺三旗、争三星”浓厚氛围,形成人人争先进、事事争一流的良好风气。
三、评比标准 (一)三旗标准
1、文明执法流动红旗标准:
①执法理念端正。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理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
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②执法依据充分。严格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得超越法律规定越位或越权执法。
③执法行为规范。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执法相对人,不得态度冷漠、言行粗暴。正确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所采取的执法措施和手段必要和适当,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执法效果的,应当采用对行政当事益影响较小的方式,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难或加重处理。
④执法程序到位。有严格的办事流程,无违规执法、随意执法、乱执法等现象。
⑤执法信息公开。各执法服务部门要将执法范围、职责、权限、时限、程序、许可条件、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阅。
⑥执法责权明确。切实加强人社执法队伍建设,确定执法岗位,明确执法责任,强化执法手段,保障执法效能。坚持权力和责任的统一,正确行使职权,杜绝滥用职权、相互推诿、行政不作为等现象的发生。
2、优质服务流动红旗标准:
①制定服务标准。结合部门实际制定简明具体、易于操作、便于考核的规范化服务标准。
②公开办事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公开相关法律、,公开办事指南、服务项目,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给群众带来方便的同时接受群众的监督。
③规范服务流程。制定规范的办事流程,做到所办事项流程科学,努力缩短服务对象的等候时间。
④规范服务环境。各类相关服务设施齐全,办事窗口环
境整洁优美,服务标识统一醒目。
⑤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使各项服务事项落实到人,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
⑥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3、开拓创新流动红旗标准:
①部门负责人思想,树立与时俱进的创新理念,把党的路线、方针、同人社工作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②敢于突破传统思维模式,在部门内部营造出敢于超越、敢于开拓、锐意进取的良好工作氛围。
③结合本部门实际,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创新工作机制,善于研究具体问题,提出创新工作举措,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④研究谋划年内创新突破工作,制定出具体推进或落实措施,在实际工作中,能够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目标、创新的方法抓好工作落实。
(二)三星标准
1、文明执法模范星标准:
①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在接待群众、解答咨询、受理申请时,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记录、耐心解答。
②坚持按时办结制,对所受理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时,要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确定解决时限。
③在进行执法检查、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和执法依据。
④在做出处理决定前,明确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事实、理由、依据,并做好相关记录,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到位。
⑤坚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仪容严整,不得在饮酒后上岗执法。
⑥使用文明用语,在接听电话、接待群众时应做到语气亲切、用词恰当、以礼相待、热情大方。
2、优质服务模范星标准:
①政治思想好。坚决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好,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各项活动。
②业务技能精。熟练掌握本职岗位业务知识与技能,具有较高的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能迅速、准确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业务能力达到本部门一流水平,工作无差错。
③ 组织纪律严。服从领导安排,自觉遵守本部门的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出勤率高。不擅离职守,工作时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积极参加本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无违规、违纪现象。
④服务质量优。处处为群众着想,热心为群众办事,使用文明用语,热情周到,礼貌待人,从未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无群众投诉。
⑤服务形象佳。穿着整洁,举止大方,工作牌佩戴端正。 ⑥表率作用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团结同志、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时时处处发挥表率作用。
3、开拓创新模范星标准:
①树立创新观念,善于在实际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敢闯敢试、敢为人先。
②创新工作思路,善于运用所学理论、业务知识,提出
有分量、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每季度至少提1到2条。
③创新工作方法,求真务实,不作表面文章,善于探求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新办法。
四、评比办法
流动红旗和模范明星实行每半年一评比,产生文明执法流动红旗1面、优质服务流动红旗1面、开拓创新流动旗1面;文明执法模范星3名、优质服务模范星3名、开拓创新模范星3名。获得旗、星的部门和个人将列入局表彰先进的必要条件。
1、申报与推荐。“夺旗争星”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的评比形式。各有关部门每半年要对活动开展情况作出小结,对照评比标准自愿填报流动红旗和模范明星申报(推荐)表,报局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2、民主测评。局活动办将会同有关科室根据申报(推荐)情况,对符合条件的部门和个人组织民主测评。
3、检查与审核。局活动办每半年到部门对“夺旗争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和民主测评情况,对各部门申报(推荐)表进行审核,并提出评比初步意见,提交局会审定。
4、审定。召开局会,讨论审定获得流动红旗部门和模范明星名单。为符合授旗条件的部门授予“流动红旗”,为符合授星条件的明星颁发“荣誉证书”。
5、表彰奖励。对获得旗、星的部门和个人,局将在“七一”表彰会和年终总结表彰会上进行表彰,并在局年终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部门获得“流动红旗”的每次加2分,个人获得“模范明星”的每名加1分,年内未获旗、星的部门年终考核扣5分并取消评定实绩突出部门资格。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夺旗争星”活动由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并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各部门负责人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2、注重协调,统筹兼顾。各开展部门“夺旗争星”活动与促进本部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处理好开展活动与推进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对“夺旗争星”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及时进行总结,提升典型层次,并通过媒体报道、宣传窗、简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在全局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4、实事求是,杜绝虚假。推荐评选工作务必认真细致,自下而上,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本部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意见。所推荐的部门和个人事迹必须真实可信,群众公认,经得起检验。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凡属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予以通报批评,并作出严肃处理。
201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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