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来源:意榕旅游网
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党内情况反映制度即“党内下情上达制度”,下级党组织以及非党政治社会组织向党的(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向各级党组织反映情况的制度。社区为客观全面了解基层呼声,反映基层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1、增强党内情况反映意识。社区将在今后学习中加强对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向党组织认真负责反映情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明确党内情况反映的内容。包括个人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的反映等。 3、提高党内情况反映效率。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受反映者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领导和上级党工委报告,不得截流和报喜不报忧。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4、畅通党内情况反映渠道。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

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基层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5、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6、坚持和完善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上级党组织作出与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事先要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在党内公开,组织先讨论,保证党内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