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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建管工字〔201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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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建管工字〔2012〕20号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关于开展全市建设监理行业

拉网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建设监理专项检查和资质核查的通知》精神,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决定对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开展监理行业拉网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企业综合管理方面。

企业是否满足获准许可的监理资质标准条件;有无不在本单位执业的人员挂靠注册行为;有无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行为;企业是否建立有效的企业员工培训制度、劳动工资待遇标准、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工程检测精密仪器维护校验制度、内部检查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以及定期对项目监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完整体系。 (二)市场行为方面。

所承揽的监理业务中法定必须招标的是否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有无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监理业务行为,有无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监理业务行为,有无转让监理业务行为;是否按国家收费标准收费,是否存在不按投标承诺签订监理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 (三)监理人员配备方面。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是否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派驻到位,是否具备相应资格,专业是否配套,人数是否达到标准规定;有无违反规定调整更换监理人员行为,监理人员有无违反规定同时从事其他工程监理工作的行为;监理人员和监理企业是否与施工单位以及建材、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 (四)项目监理机构工作条件方面。

是否具备办公场所,是否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是否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工具以及应用计算机对监理的工程进行辅助管理,项目监理机构标准化建设(人员统一着装、统一安全帽、统一胸卡,\"十上墙\",监理文档统一信息化管理)情况。

(五)质量控制方面。

组织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工程分包审查工作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工作情况;原材料验收、见证抽检、隐蔽验收、分部分项验收工作情况;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过程的旁站情况;对质量隐患的处理情况。 (六)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落实方面。

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有无安全管理措施、预防、控制、检查、应急预案、处理的审查情况,对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落实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七)建筑节能、环保材料应用方面。

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是否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手段,实施中是否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对工程上应用的环保材料质量是否合格进行检验检查。 (八)监理资料管理方面。

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方案、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会议纪要、监理通知、材料检测台账、监理工作总结、监理业务手册等资料是否规范、完善。 二、检查方法和步骤

此次监理行业拉网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九月中旬、下旬)。各监理企业按照检查内容,对所有在监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缺失的材料要及时补齐、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二)拉网普查阶段(十月上旬、中旬)。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负责对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所有的在监项目进行拉网检查,崂山区、城阳区、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监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自辖区内所有的在监项目进行拉网检查。各区、市拉网检查情况应在10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见附件)。 (三)市级抽查阶段(十月下旬)。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根据各区、市检查情况,对各区、市在监项目随机选择3-5个进行抽查。 三、有关要求

(一)各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积极做好自检、整改工作,并以此契机,完善对监理项目部的检查、考核机制。凡现场检查时监理项目部无法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执业手册、进场材料和设备的检测报告、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入青信用证、分包合同等资料的,将按无相应资料处理。本次检查结果将计入企业主体考核,对于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违规行为的,属本市企业将通报相关部门对其资质进行降级或取消资质,属外地入青监理企业将按相关规定停止在青承揽业务。

(二)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实施此次检查工作,确保在监项目和检查内容的准确、全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督促企业整改,在抽查中仍存在较多问题的区、市,将在年度考评中扣分。 附件:各区、市拉网检查情况汇总表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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