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本来是一种按住户登记的人口管理制度,但我国的户籍制度被附加了过多的权利,演变成与户口性质和登记地相挂钩的权利界定和利益分配制度。据调查,目前与户籍挂钩的个人权利有26项,涉及政治权利、就业权利、教育权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各个方面,其他还包括义务兵退役安置政策和标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我国的户籍制度之所以广受关注和饱受争议,正是因为它与公民的权利分配全面挂钩。
政治权利:今年两会热词之一“公民同权”
1953年我国颁布首个选举法,按其规定,农村与城市每名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为4:1。打个比方,如果100个市民就可选举产生一名人大代表,那么400个农民才能选举产生一名人大代表。显然,在原来“1/4条款”下,1个市民的选票顶得上4个农民的选票,或者说,每个农民在人大代表选举上所能行使的权利,只相当于每个市民的1/4。2010年颁布的新选举法首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均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还权于农民”的重大举措,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城乡有别的公共服务供给制度
公共服务体系主要是以全体社会成员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基本目标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但是,我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与人民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不少研究人员就指出,如果加上医疗、养老等公共产品,城乡差距、城市中不同群体的收入差距在原来数字上至少会再扩大两倍。
医疗卫生
(1)卫生投入的差距
改革开放30年来,由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全体国民的健康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与其他国家相比,个人医疗卫生的支出比例要高得多。
据有关资料显示,中国卫生分配的公平性在世界排名中位居第188名(191个国家),为倒数第4位。
(2)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严重不均
从医疗卫生费用的城乡结构来看,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严重不均。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
病床和卫生技术人员 医疗设备
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没有X光机和B超等常规检查检验设备。
(3)城乡之间卫生服务可及性差距较大
农村居民卫生服务距离上的可及性远远低于城市。
(4)疾病在城乡居民致贫原因构成中的比重不同 由于个人支付比重很高,疾病是导致农村居民贫困的重要原因。调查数据显示,在各种致贫的原因中,“疾病损伤”是略低于“劳动力少”的居于第二位的重要致贫原因,而“劳动力少”很多时候也是由疾病导致,所以在农村地区,可以认为疾病是导致贫困的最重要原因。疾病也是城市居民致贫的原因之一,但它们在致贫原因构成中的比例比农村居民小得多,城市居民疾病损伤只占致贫原因的4.44%,而农村居民则高达21.61%。
基础教育
(1)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失衡
从硬件设施来看,农村基础教育的办学条件比城市差 基础教育信息硬件资源配置来看,城市里的大多数中小学都配置了多媒体教学设备及网络计算机教室,并且从小学就开设了信息技术课程;而在农村学校,连最基本的教学辅助设备都没有,没有实验室,这直接影响着农村基础教育的环境和质量。
从软件方面来看,与城市相比,农村教师的数量和质量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抽水现象”加剧城乡教育失衡。由于近年来补充“新鲜血液”严重不足,加上中青年骨干教师流失严重,全国农村教师队伍自然减员将达到高峰,面临断层危险。造成中间
断层的原因还在于年富力强、教学业务成熟的教师多被城市和高一级学校挖走,即所谓“抽水现象”,极不利于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我们不得不提醒这样一个事实:如果农村留不下优秀教师,即便教学条件改善了,即便两免一补免除了农村孩子失学之忧,城乡教育失衡局面仍会进一步拉大。因为,教育最核心资源应该是合格的教师,这个“软件”不能保证质量,硬件再好,也只能是摆设。
这种办学条件差距的城乡悬殊,使得城乡之间的教育水平差距不断拉大,很多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质量下滑,这就让许多农村孩子输在了“起跑线上”。
(2)重点学校制度加剧了城乡教育不公
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过程中,基础教育事实上选择了走培养“尖子”的精英教育路线,即设置重点学校。重点学校绝大多数设在城市、城镇,从而有利于城镇学生的升学。这种把学校、学生分为不同等级,为了选拔少数“尖子”,而使多数儿童的利益受损。但公立学校之间业已形成的重大差距,已经成为目前市民关注的新的教育不公的动因。
(3)教育政策中的“城市取向”导致“起点不公” 例如,无视城市和农村儿童、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儿童在教育环境、教育资源上的巨大区别,主要以城市学生的学力为依据制定的全国大纲、教材和标准,对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学生无疑是很不公正的。多项调查表明,导致农村学生流
失辍学居第二位的重要原因(仅次于经济负担),是由于教学难度过高,致使许多学生难以胜任,成为学业的失败者。这一“规则的不公”导致了在受教育机会上“起点的不公”。其背后,正是“城市中心”的价值取向作祟。
城乡教育资源不公平分配,寒门难出贵子,“教育公平”成今年两会关注焦点
社会保障
(1)城乡分离的社会保障种类
城乡之间在社会保障的种类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城市居民享有多种保障(社会保障项目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福利制度;低保、灾害救助、社会互助、流动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救济制度;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廉价租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以及优抚安置等,基本上涵盖了社会保障的所有项目),而农村居民只享有少数的几种保险(养老、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五保户、低保、特困户等社会救济制度;优抚安置,工伤、失业、住房保障制度基本没有)。
(2)城乡分离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
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也处于分离状态,城市基本上已经拥有了较为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城市老年人能够在体系中享有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安享晚年;而农民基本上被排斥在正式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农村老人主要依靠
土地和家庭养老,他们没有任何退休的概念,由于这种养老模式与自然生产环境和子女的赡养责任心息息相关,所以非常不稳定,很多老人被迫“活到老干到老”,甚至到死。
公务员的“铁饭碗”不仅“铁”在工作的稳定性方面,而且“铁”在有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方面,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退休制度,是一种高福利的国家养老制度。企业单位员工、部分经营性事业单位员工拥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而农民与城市居民的养老退休制度、养老保险制度迥然不同。即使有少部分的农民也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他们的退休费也比城市居民低得多。从这一点可以遗憾的看出,广大农村居民还没有享受到这些本应全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
这种差距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尤为明显。我国养老金制度实行的是“双轨制”,同样是退休人员,在企业退休的退休金每月仅1000多元,而在事业单位退休的退休金能达到3000元以上。尽管国家已连续8年为企业退休职工涨退休金,但两者之间仍差3—4倍。
(3)城乡分离的医疗保险制度(卫生部部长陈竺)
用“破碎化”来形容当前的社保体系并不为过。这种保障体系分割和保障水平相差过大的现象造成的不公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和不满,其本身也对经济运行造成了很大的
负面影响。其一,是人力资源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流动趋于单向化。由于企业工作付出较大、稳定性也相对较差,再加上退休后收入大幅低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员工一旦有机会,大多愿意加入机关事业单位,相反,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大多不愿意加入到企业,这里面既有工作期间的待遇差距问题,也有退休后保障更差的原因。
公共服务的不均等,造成了很多社会问题。社会保障制度从19世纪的德国推广以来已有100多年,社保建立的最初动机是公平,且始终以公平为最高原则。但中国多重分割的社保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本应以促进社会公平为目标的社保制度变异成社会不公的来源。
2、县域经济欠发达,辐射作用乏力
县域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特殊地位。但是,我市三县综合经济实力却不尽人意。
(1)县域经济发展滞后
(2)县域城镇化发展水平较低、进程缓慢 3、农业产业化程度较低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首先是“乡”的这一头要加快发展,要通过“乡”的快速发展来缩小与城市间的发展差距,最终走上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道路。而“乡”的快速发展必须依托农村产业发展,通过农村传统生产经营模式和产业结构的现代化、市场化转变,才能最终完成。我们应该客观地
认识到,兰州的农业产业化程度还很低,我市乡村产业总体上呈现为:分散的、家庭式的简单再生产,没有形成产业化,其循环结果便是很大程度上“自给自足”和规模效益低下。
荷兰:只有2%人口从事农业 科技兴农创奇迹 荷兰的面积和人口均相当于我国重庆市的一半,但荷兰却是位列美国和法国之后的世界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国。如果你知道荷兰只有2%的人口直接从事农业,可能会更加惊奇。
4、资金匮乏是最大的制约
(1)财政对“三农”的资金支持不足。
(2)城乡一体化项目招商引资难的问题突出。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村投资环境差,资本的趋利性决定了社会资本很少选择农业和农村。
5、“大城市、大农村”特征突出
兰州市具有典型的“大城市、大农村”特征,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非常突出,发达的城市与落后的农村形成鲜明的反差,特别是四大贫困片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较差,是全省最落后的地区之一,也是兰州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最大的难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