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兆隆股份有限公司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安全场所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加强企业防火防爆的全面管理,有利于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安全,保障公司财产、设备、人身安全,有利于企业生产安全顺利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三、定义 1、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工具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的临时性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管道、阀门等。
重点防火单位:供辅车间气体保护站,冷轧车间钟罩退货炉 四、动火作业分类
根据公司生产环境,动火作业可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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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
在设备停机的状态下的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五、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 一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2) 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 必须在动火作
业前进行清洗置换,检查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3)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然物、易燃气体(氨、氢、天然气)管道、
电缆沟等,应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 拆除管道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确定管道介质彻底清除再
动火。
5) 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动火点附近如有可然物、易燃气体管道、电缆沟等应根据现
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6)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
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7)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及压力表等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8) 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
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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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一级动火作业规定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规定: 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1.1)生产不稳定情况下。
1.2)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的情况下。
2)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主管安全
部门人员、生产主管负责人必须到现场。
3) 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
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六、《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 《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两联,申请时需注明特殊危险动火或一级动火。《动火安全
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2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1) 《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负责人(班组长、工段长)办理。
2) 动火负责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代安
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动火人必须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动火。
3) 《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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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安全部门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备查; 3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初审签字,
经主管安全部门复检签字后,报生产部门负责人终审批准。
2)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
主管安全部门审批即可。 七、职责要求:
1、 动火负责人(班组长、工段长)必须在动火作业前检查动火部位及动火周围,做好
安全防护措施,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要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主管安全部门报告。 2、 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
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 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 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须亲临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附录:《动火安全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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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安全作业证 编号:
动火地点: 动火方式: 动火等级: 动火人: 动火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始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止 安全措施: 动火安全措施编制人: 部门主管签字: 特殊 □ 一级 □ 动火负责人: 动火审批人签字: 一级动火 特殊危险级 注:此证一式两份,动火人一份,安全管理员一份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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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进行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作动火前检查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安全消防措施,无人监护,禁止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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