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1、本制度提出了环保设施管理的职责分工、使用与维护、检查与检修、更新改造、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要求。
2、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 二、定义
1、环保设施:指为防止环境污染,处理、综合利用废水、废气的设施、设备、管道。主要包括工业废气、废水的处置、处理、净化和综合利用设施、设备;工业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环境监测等专用设施、设备、交通工具、仪器仪表,及其它防止环境污染设施。
2、环保设施管理:指对环保设施、设备的选型、购置、安装调试、运行使用、维护检修、更新改造、验收、报废处理全过程的管理。
3、环保设施的更新与改造:系指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变原设施结构或型号,以改善其性能,提高设施的技术参数和使用效能。
三、职责
1、安环小组负责制订环保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对环保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生产部负责环保设施的使用和运行效果的考核,同时对环保设施的使用、维护、检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环保设施技术改造方案的论证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保设施选型,参与竣工验收,参与制订各类环保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参加对造成环境污染的环保设施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制订环保设施的大中修计划,及时组织环保设施的维护、检修,参加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
3、工程部组织制订各类环保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具体负责其运行、使用、维护、检修。
四、管理内容
1、环保设施的基础管理
1.1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2环保设施投运后,必须与生产主体设施同时运行、同时维护和检修。
1.3需制订环保设施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检修维护规程。
1.4需建立环保设施设备档案及台帐。
1.5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维护、使用、检修等活动的制度及相应记录。
2、环保设施的使用与维护
2.1设备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2.2环保设施要与生产主体设施同步运行。
2.3严禁闲置不用或任意拆除环保设施。确因存在问题和缺陷无法继续使用时,需经环境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停用和闲置。遇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停车的,停车后需在24小时之内按上述要求报告和备案。
2.4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3、环保设施的检查与检修
3.1操作人员按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点检,及时掌握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2生产部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安环小组部定期或不定期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项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3在制定设备大、中修计划时,要同时安排环保设施的检修内容和项目,保证环保设施的各种备品备件及时供应。
3.4凡因检修生产设备而临时拆除环保设施的,检修完毕后要立即恢复;在大修改造、技改工程中,被损坏的环保设施,要限期修复。
3.5环保设施大修须履行竣工验收手续。竣工验收工作由生产部设备管理科组织,安环小组参加。
4、环保设施的更新与改造
4.1环保设施的更新改造项目报审,按有关规定进行。
4.2环保部门需参加环保设施的选型。
4.3更新改造后的环保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5、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
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由安环小组提供监测报告后,生产计划部设备管理科组织环保、设备、生产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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