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保卫责任制是指由项目单位确定肯定的物质、技术和组织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保证项目的消防安全。
一、项目消防保卫负责人的职责
1.1 项目消防保卫负责人应当认真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照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项目实际情况,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防火管理职责,做好消防安全的各项管理工作。
1.2 项目消防保卫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照规定的程序对有关资料和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保证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和实效果。
1.3 项目消防保卫负责人应当订立细化消防安全措施,明确各级责任和操作程序,并对消防安全执法人员进行在线培训和引导,保证消防安全和防灾救援本领的提升。
1.4 项目消防保卫负责人应当全面加强消防宣扬教育,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不显现火灾、揭发火灾、扑灭火灾的意识和技能,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观念和自我保护本领。
1.5 项目消防保卫负责人应当积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机制,加强本职工作与其他相关工作的协调,适时处理各类应急事件,保证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效掌控和伸展。
二、项目消防保卫负责人的本领要求
2.1 具备良好的消防安全的政治思想,重视自身素养的提升,对消防安全和防灾救援工作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职业操守。
2.2 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本领、不安全化学品及安装设施、消防工程等专业技能,能够全面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3 具备服务意识和创新精神,在发觉问题时适时追踪处理,能够有效地推动工作落实和整体进步。
2.4 具备强大的沟通、协调和组织协调本领,擅长人际交往和问题解决,具备回应应急事件、协调组织救援等突发事件处理本领。
三、项目消防保卫负责人的培训与考核
3.1 新聘用的项目消防保卫负责人应当参加所在职业岗位和行业的业务培训和专业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
3.2 存量项目消防保卫负责人应实行定期业务培训和考核。定期业务培训应当包括: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措施、防灾救援等方面的学问和技能。考核重要包括消防管理总体情况、组织措施和资料管理、现场设施与人员安全等方面的考核。
3.3 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标准的项目消防保卫负责人,应当加强培训并在肯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达不到整改标准的,应当适时按法定程序予以撤职。
四、项目消防保卫负责人的酬劳和奖罚
4.1 项目消防保卫负责人的劳动酬劳应当与其管理职责和工作表现相符合。
4.2 对于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消防保卫负责人,项目单位应实行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彰,予以相应的嘉奖。
4.3 对于不履行管理职责或工作不力的项目消防保卫负责人,项目单位应当实行适当的方式、加强教育、实行问责,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予以严厉处理,甚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总结
项目消防保卫负责人是项目消防保卫工作落实的关键和基础,其职责和本领的提升和建设对于项目消防安全督查和防灾救援本领的提升是必不可少的。同时,项目单位应订立完善的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建立专门消防保卫机构,配备齐全可行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做好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管理,并在业务培训和考核、嘉奖和问责等方面,完善相应核心要素的配套措施,努力实现防火控灾、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本领,为人民安全生产做出本身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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