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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委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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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匡衡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增强学校教育的社会合力,发挥家长委员在学校决策和发展中的特殊作用,进一步与家长增加信息交往、全方位沟通,并使家长更好地支持和参与学校部分管理工作,共同努力,逐步实现“办人民满意的学校”的办学目标,并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会全称为:“峄城区匡衡小学家长委员会”。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家长委员会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家长委员会设立家长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班级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大会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各班家长代表在班主任协助下经家长推选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由家长代表大会推选产生;常务委员会推选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等人选;班级家长委员会在各班主任协助下召开全班家长会议经家长推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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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期中测试后,召开第一次全班家长会议,由班主任协助家长推选出本班家长代表及班级家长委员会,同时成立学校家长委员会。

第六条 学校家长委员会由100人组成;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20人组成(每班1人),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班级家长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立主任1名、秘书长1名。

第七条 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分设组织培训部、宣传部、联络部、安全部、活动策划部。每部3 人,每部设部长1人,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参加一个部的工作。

各部的职责任务。组织培训部:协助领导筹备组织各种类型会议的召开;调研家庭教育情况,总结交流家教经验,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及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宣传部:负责会议文件、计划、总结及有关材料的起草;向社会宣传新的教育理念、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和成果。联络部:负责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络工作,及时了解学校工作情况,搜集反映社会、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学校反馈。安全部:协助学校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督查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相关安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活动策划部:协助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及社会实践与考察活动,帮助学校发展校外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基地,开辟第二课堂,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力。

第八条 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为三年,每学年新学期开学后第1个月内进行改选,可连选连任。学生毕业、转学等离校的学生家长,其家长代表、委员会委员身份自动取消。

第九条 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热心学校教育、有较强组织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第三章 职责

第十条 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办学目标、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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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第十一条 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制度,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

第十二条 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各级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十三条 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班级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加家长学校的课程学习和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班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协助下,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组织家长不少于两次的家庭教育课程培训。

第十四条 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五条 尊重教师劳动,在精神上关心、鼓励、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学生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第十六条 促进社会教育,支持和帮助学生的校外实践活动,为学校和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第四章 权力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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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家长委员会权力

1、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反映家长要求和建议,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评议。

2、参与学校工作计划的制定,携手合作,共同努力,改进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使学校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向学校提出改进工作,发展教育的各种合理化建议。

3、定期到学校各部门了解管理情况,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反映问题。

4、随时查看学校教学设施、到教室听课和检查学生作业。

5、收集汇总广大家长意见,向学校提出建议;对事关学生重大利益的问题向学校提出建议。

第十八条 家长委员会义务

及时向学校提供学生的家庭情况,密切家长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与学校共同研究和解决相关问题。

讨论决定家长学校工作,积极组织先进家庭教育经验交流,组织讨论“家庭教育”理论和教育方针。

协助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各种形式,了解家长对子女进行教育的基本情况,向家长通报学校教育要求,宣传和普及教育子女的知识,推广家长教育孩子的成功经验,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协调一致。

发动家长在各自的岗位上运用各种形式支持和帮助学校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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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学校开展校内外活动,发动家长向学校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源,为学生提供参观、调查、访问和课外活动等可能的条件,帮助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努力协助班主任开展好各项班级活动,丰富学生生活,开阔学生视野,开展多种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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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匡衡小学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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