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纪初叶是我国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党中 央、明确指出: “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 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是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标志, 也 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护理是以 维护和促进健康、减轻痛苦、提高生命质量为目的、运用专业知识和 技术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服务的工作。 护理工作作为医疗卫生事业的 重要组成部分, 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 为了更 好地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 医学技术进 步的形势,促进护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护理质量和 专业技术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 我国护理事业发展现状及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护理事业发展迅速, 成绩显著。主要表现在:
(一)护士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护理工作在医疗卫生领域发挥着 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截至 2004 年底,护士数量发展至 130.78 万名,占卫生技术人员 总数的 29.8%。护士队伍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达到 25.6%,整 体素质得到提高。 广大护理工作者在医疗卫生战线上, 坚持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辛勤工作、勤勉敬业、锐意进取,为促进医疗卫 生事业的发展, 保障
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特别 是在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刻, 护理工作者勇于冲 在最前线,不顾个人安危,不畏艰险,忠诚地履行救死扶伤、为人民 健康服务的责任, 彰显了广大护理工作者弘扬人道主义精神, 恪尽职 守、无私奉献的职业风貌。
(二)护理理念、工作内涵、专业技术和服务领域得到一定发展。 现代医学模式和新的健康观念对护理理念产生了深刻影响, 丰富 了护理工作内涵。 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理念, 以保障病人安 全和诊疗效果为目标, 满足病人身心健康需求已成为临床护理工作发 展的方向。 随着医学科学的进步和高新技术在诊疗工作中的运用, 临 床护理专业技术水平显著提高, 护理在急危重症、 疑难症患者的救治 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 护理服务不 断向家庭、社区延伸,家庭护理、临终关怀、老年护理、日间病房等 多样化的社区护理服务有所发展。
(三)护理教育发展迅速。
自 1983 年我国恢复高等护理教育以来,护理教育从单一层次的 中等护理教育逐步转向为中专、 大专、本科及本科以上多层次的护理 教育体系,为提高护士队伍素质奠定了基础。
(四)护理管理得到加强。
为保证护士队伍基本素质, 保障护理质量和病人安全, 卫生部于
1993 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建立了护士执业准 入制
度。各级各类医院在健全护理管理组织体系, 完善护理工作制度、 工作标准和规范,建立护理质量评价体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我国护理事业发展成绩显著,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护 理工
作与医学技术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存在 差距,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逐步解决。
(一)护士队伍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
一方面, 医疗机构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数量少, 由于临床护士数 量不足,护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突出。 据卫生部对全国 400 多所医院 的调查,病房护士与床位比平均为 0.33:1 ,95%以上医院住院病人的 生活护理工作依靠家属或者护工承担。有的医院为降低护士人力成 本,以临时工的方式和待遇聘用护士, 严重影响了护士队伍的稳定和 发展。另一方面,护士的服务意识、服务理念、业务素质、技术水平 和能力与临床医疗技术发展和人民群众多元化健康服务的需求存在 差距,护士的专业化发展与临床医学相比相对滞后。
(二)临床护理工作需要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 高护理质量和护理专业技术水平。
目前,临床护理工作与患者需要、临床诊疗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一是“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理念尚未很好地落实在实际工作中, 临床护理工作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全面、不主动、不到位的问题,与 患者和临床工作需求存在差距; 二是护理的专业技术水平需要适应诊 疗技术的发展,对疑难症、急危重症患者的护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护理工作领域需要进一步拓展,向家庭、社区和社会延伸。
(三)护理管理的科学化水平需要提高。 护理管理工作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护理管理的职能尚未得到 充分发挥。 医院护理管理工作需要围绕保障患者安全、 促进护理质量 持续改进的主线,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岗位职
责和工作标准,加强人 力资源管理,调动护士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临床护理质量。 二是护理管理人员职责需要根据组织层次科学划分和界定,建立责、 权、利统一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优化组合,提高效率。三是缺乏科 学有效的护理质量评价体系, 以客观、全面地反映和促进临床护理质 量。我国护理管理人员大部分是从临床护士中选拔到管理岗位, 管理 素质和工作能力需要有新的提高。
( 四 ) 护理教育需要进一步发展和规范。 护理教育的发展是建设高水
平护士队伍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的护理教育虽然有了长足的进步, 但与社会经济、 医学科学和护 理专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仍存在差距: 一是护理教育的层次结构需要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 二是护理教学的办学质量有待提高; 三是缺乏系 统、规范的护士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 四是缺乏针对临床护理工作 需要,对专科护理岗位和护理管理岗位护士的规范化培训。
二、 护理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策略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全民族健康素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 水平的提高, 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不断增长, 要求得到更好的健康服 务以获得较高水平的健康,提高生命质量。同时,医学模式的转变丰 富了医疗卫生服务的内涵, 高新技术成果在医学领域的应用促进了诊 疗技术的发展。 这些都对医疗卫生服务提出更高要求, 对护理工作在 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作用与功能、护理服务理念、工作内涵、服务模式 以及护理专业人员素质、能力和技术水平等诸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护理工作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宗旨,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 观,
坚持走适合我国国情的护理事业发展道路,加强护士队伍建设, 提高护理专业技术水平,推进护理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适 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进步, 满足人民群众的健 康服务需求。
(二)基本策略
1、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卫生部负责制定护理事业发展的总体 规划、
配套,进行业务指导和实施情况检查;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并组织实施。
2、全面建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护理事业发展,重点是遵循 “增加
总量,调整结构”的原则,加强对临床一线护士人力资源的管 理;遵循“巩固基础,提高水平”的原则,在保证临床基础护理质量 的基础上, 以提高临床若干专科领域的护理技术水平为着力点, 培养 临床专业化护理骨干,促进护理工作的专业化发展。
3、依法执业,科学管理。宏观层面要制定和完善护理方面的法 律法
规、技术规范、评价标准;微观层面,要完善医院护理管理, 创新工作机制,建设职责明确、责权统一、管理到位、监督有力的护 理管理体系,提高科学化护理管理水平
4、拓展服务,面向社会。发展护理事业,核心在于满足人民群 众不断
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以健康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不断创 新护理服务模式, 拓展工作内涵, 大力发展立足于社区和家庭的老年 护理、慢性病护理、临终关怀等护理服务,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5、规范培养,形成体系。针对护理专业的特点和对护士知识、 技术和
能力的要求,改革和发展护理教育, 建立和完善包括岗前培训、 毕业后教
育、 继续教育在内的终身教育体系, 形成适合护理工作发展 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
三、规划目标和任务 (一)总目标
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 规范护士执业行为, 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拓展护理服务,加强护理管理, 规范护理教育, 促进护理事业与社会经济和医学技术的协调发展, 满 足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1、依法加强护士队伍建设,维护护士合法权益。
颁布实施《护士管理条例》 ,完善护士准入制度,加强护士队伍 建设,明确护士的权利、义务和执业规则,维护护士合法权益,明确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在护士的使用、培养、待遇和管理方面 的责任。
2、增加临床一线护士总量,实现护士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根据诊疗技术的发展和临床护理工作的需要,合理设置护理岗 位,统筹护士人力资源,保证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配备,扭转目前医 院临床一线护士缺编的状况。
到 2007 年,全国的三级医院的编制护士应达到护士的配备标准; 到
2010 年,全国 85%的二级医院的编制护士应达到护士的配备标准。
各级各类医院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护士编制标准的基础上, 遵循以 人为本、能级对应、结构合理、动态调整的原则,按照护理岗位的任 务、所需业务技术水平、实际护理工作量等要素科学配置护士,逐步 在医院实施以实际
护理工作需要为基础的护士配置方法, 加强对护士 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
3、合理调整临床护士队伍结构,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
根据临床护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技术水平要求, 调整护士队伍结 构。将护理岗位工作职责、技术要求与护士的分层次管理有机结合, 充分发挥不同层次护士的作用。
逐步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到 2010 年,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 上学历者应不低于 30%,三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者应不低于
50%,二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应不 低于 30%。
4、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医院临床护理服务 质量。
在临床护理工作中贯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病人提 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 正确 实施各项治疗、护理措施, 为病人提供基本的生活护理服务,提供康 复和健康指导,保障病人安全和护理工作质量。
建立医院内部护理质量管理与外部护理质量评价相结合的机制, 明确护理岗位职责,完善工作标准、技术规范,建立医院护理质量评 价标准,开展对医院的护理质量评价工作。 2005 年,卫生部颁布了 医院护理质量评价指南,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 地区医院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并开展评价工作。
到 2007 年,全国 85%的三级医院应达到评价标准;到 2010 年, 全国 100%的三级医院应达到评价标准, 85%的二级医院应达到评价 标准。
5、根据临床专科护理领域的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培养临床专业 化护理
骨干,建立和发展临床专业护士。
2005年至 2010年内,分步骤在重点临床专科护理领域,包括: 重症
监护、急诊急救、器官移植、手术室护理、肿瘤病人护理等专科 护理领域开展专业护士培训, 培养一批临床专业化护理骨干, 建立和 完善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护理人才培养模式, 提高护士队伍专业技术 水平。
6、加强护理管理,提高护理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加强医院护
理管理工作,推动护理管理的完善和机制创新, 建设职责明确,权责统一,层级合理,管理到位,监管有力的护理管 理体系。重点加强三级综合医院护理管理建设, 发挥三级综合医 院示范作用。
加强护理管理队伍建设, 建立并实施护理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制 度,开展对护理管理人员的规范化培训, 尽快培养一支既精通护理业 务又具备科学管理知识、能力的护理管理队伍。 2006 年,卫生部组 织制定全国医院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 材,确定培训基地,制定培训计划,并负责培训各省三级医院护理部 主任和师资骨干队伍, 到 2010 年,全国 100%的三级医院护理部主任 完成岗位培训。 各省制定本地区护理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开展培训工 作,到 2010 年,全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省内培训工作。
7、发展社区护理,拓展护理服务。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 大力发挥护理服务的作用和功能, 提供符合 社区人群健康服务需要的多样化护理服务。 社区护理服务应当关注老 龄人口、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患者、残障人群、妇女和儿童的护理服务 需求,丰富服务内
涵,创新服务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贴近生 活的护理服务。
提高社区护士队伍的业务素质。 一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护 士规范化岗位培训制度, 依托高等医学院校, 开展社区护理继续教育; 另一方面, 建立社区与医院之间的护理业务协作关系, 发挥医院的护 理专业技术力量,对社区护士进行经常性的业务指导。
8、推进护理教育改革与发展。 进一步调整护理教育的层次结构。到 2010 年,各层次护理教育 的招生数量比例应达到中专占 50%、大专占 30%、本科及以上占 20%
的结构目标
以适应护理工作发展趋势、 密切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为目标, 加快 护理教育的教学改革。突出护理专业特点,在护理基础课程设置中, 增加社会学、心理学、人际交流与沟通、美学、礼仪等人文和社会科 学方面知识的比重; 在专业知识中, 增加与护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公共 卫生知识、康复指导、保健、老年护理、心理护理等内容;在能力方 面,注重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沟通与团队合作能力的培养。
9、发展中医护理。
以提高中医护理技术, 发挥中医护理特色和优势为主线, 注重中 医药技术在护理工作中的作用。 要根据中医护理防重于治、 注重养生 的思想,发挥中医护理在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养生康复中的作用, 突出中医整体观和辨证施护, 加强中西医护理技术的有机结合, 促进 中医护理的可持续发展。
10、加强护理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护理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学习和借鉴国外的护理服务理 念、
专业技术经验、教育和管理模式,积极争取国际社会在护理人才 培养、业务技术、 管理和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护理事 业的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 护理事业发展的重要性、 紧迫性, 将护理工作纳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的整体框架中同步、协调发展。切实加强对护理工作的领导,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规划纲要》 ,结合当地实际,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以点带面,推动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组织实施《规 划纲要》的过程中,要注重抓示范点的建设, 发挥示范点的指导作用, 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带动本地区护理工作分步骤达到《规划纲要》 的各项目标。
(三)加强交流,共同提高。加强各省、各地区间护理工作的交 流,建立协作机制和年会制度,发挥东部地区资源优势,带动和促进 西部地区护理工作的发展。
(四)加强督导,保证效果。卫生部负责制定《规划纲要》评价 指标体系及工作程序、 方法,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针对《规 划纲要》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对有关内容进行修 正、调整和补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规划 纲要》实施情况的年度评价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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