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
四年级下学期第三单元是《运算定律与简便计算》。它把加法运算定律和乘法运算定律放在了一起,学生在学习了加法运算定律后,随后学习了乘法运算定律,这样,有利于知识的迁移,学生更容易理解。在简便计算这一部分中,除了应用“加法和乘法运算定律”进行简便计算以外,还安排了减法和除法的简便计算。可以说简便计算的方法,在这一册中全部出现了。如何让学生把这些简便运算都掌握,并且能融会贯通的运用,这是我们每位老师所思考的首要问题。在教学中我认为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会寻找题目的特点。
(1)看到数字5、25、125想到数字2、4、8。将他们相乘,凑成整数。 例如:25、36,把36写成4_9。变成25_4_9,使计算简便。 (2)把接近整数的写成整数和一个一位数相加减。
例如:202_32,把202写成200+2,变成200_32+2_32,使计算简便。 (3)寻找能凑成整数的数,把它们相加减。
例如:126_5+5_74,发现126+74=200,就可以运用乘法分配律,5_200,使计算简便。
例如:357-64-57,发现357和57,都有一个57,相减正好是整数,可以运用数字搬家的方法:357-57-64,使计算简便。 二、巧妙运用简便计算。
简便方法的目的是通过用整数来参与计算,达到使计算化难为易的目的。题目的简便计算是千变万化的,主要是要让学生看懂根据题目特点,灵活
选用简便计算。
例如:28_25的计算方法可以是(A)(20+8)_25=20_25+8_25(B)(7_4)_25=7_(4_25)(C)28_(100÷4)=28_100÷4 三、注重题目的对比。
有些学生对于简便计算,你出10题,他做下来可能是题题错。学生很难掌握简便计算的一个原因就是将题目混淆,故就不知道该题该用哪种简便计算。教学中,教师要加强类似题目间的对比。
例如:(25_20)_4与(25+20)_4的比较,前者是运用乘法结合律,后者是运用乘法分配律
例如:125_88和88_102的比较,前者是拆88,把88拆成8_11或88拆成80+8,后者是拆102,把102拆成100+2。
总之,教学要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为学生提供了多种探究方法,才能激发了学生的自主意识,才能唤醒了学生的求知欲望,才能促使学生对知识进行更新、深化、突破和超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