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住宿学员在党校期间的安全,密织安全管理网络,使学员安全管理工作更加精细化,特对住宿学员在节假日留宿期间的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 留宿条件及手续:
周末期间,原则上不同意学员留校,因家住乡镇、外地来回交通不方便、身体等特殊原因需要留校的学生,必须下午4:00前先由学员本人申请留校,学生在班主任处填写《周末留校申请单》,经班主任批准后,将申请单交县委组织部待同意后方可留校,未经批准私自留校者将给予严厉批评教育。由值班教师统一管理生活。
二、留校学员须知:
1、留校学员必须于周六下午5:00到教学楼二楼205组织员办公室报到。认真听取班主任对周末留校学员的安排。
2、留校学员必须服从党校的统一安排,做到\"安全、守时、守纪、文明、卫生\";必须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和宿舍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得违法乱纪,做一个文明守纪的合格学员。其表现纳入学员操行管理。
3、进出校门须在门卫处请假和消假。
在党校内外的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由本人自己负责,须本人写安全承诺书。
4、不得私自留他人借宿;
5、留校学员在校要爱护课室和宿舍的财物。
6、留宿期间,严格遵守周末留宿学员作息要求的规定。
7、留校期间若有家长来接,由值班老师开放行条并报分总值批准签字方可离校. 8、周日返校时间必须在晚上九点之前。
一、留宿登记规定
1、周末回家的住宿学生,必须告知班主任老师。家远需要提前回家的,要办理请假手续和非正常离校登记手续。到家后还要用电话或短信告知班主任老师。返校日,到校时间最早不超过下午2点,最迟不超过下午6:50。返校后,在学校门卫处认真填写《返校登记表》。
2、周末留宿的学生,必须在星期五下午放学前认真填写《周末留宿申请单》(一人一单),班主任审核签名后由留宿生交宿舍生活指导老师统一装订,便于
点名和存档。
二、留宿期间的规定
1、必须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和对住宿生的各项管理规定。
2、要有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做一个文明守纪的合格中学生。
3、留宿的住宿生在周六、周日不得随意外出。午餐时间11:30—13:00,晚餐时间5:30—7:00。在就餐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时间返校者,由门卫电话告知班主任。
4、认真、如实填写《外出就餐情况登记表》。外出和返校时间精确到分钟。 5、按时上自习,按时到宿舍就寝。 三、对生活指导教师的规定
1、每天要准确掌握住宿生的去向。 2、严格执行“早中晚三点名制”。
3、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岗。
4、充满爱心。对住宿学生的生活和学习进行合理科学的指导。确保住宿生在留校期间的安全。
四、对门卫人员的规定
1、认真履行《门卫人员岗位职责》。 2、严格执行各种出入登记制度。
3、对违规学生,除进行说服教育外,还要电话告知班主任。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值周领导汇报。
五、对值周组的规定
1、值周领导负责对周末宿舍情况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安排好对住宿生晚自习的检查。发现缺勤的学生要在第一时间联系班主任和家长,直到确认学生无安全隐患为止。
3、负责处理临时突发事件。有重大情况,马上逐级汇报。 六、本规定从2013年2月22日期严格执行。
中卫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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