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六届三中全会(下)
作者:田 夫
来源:《老友》2004年第04期
十五届三中全会:推进农村战略结构调整。90年代后期,农民收入连续出现负增长,城乡差距不断加大,土地被乱征滥用问题严重,农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社会矛盾突出。对此,1998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方面高度评价农村改革20年的巨大成就,肯定了家庭承包、乡镇企业和城镇化都是农村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战略,并强调了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另一方面,强调对于违背缩短土地承包期、收回承包地、多留机动地、提高承包费等错误做法,必须坚决纠正。同时提出要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此后,在党和的文件中,农村经济结构重大战略调整取代了农业结构调整,“三农”问题逐渐被全党和全社会所认识,成为全党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
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国改革大突破。2003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建议》,这不仅标志着历时已25年的中国经济改革到了最后“攻坚”阶级,而且意味着中国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起点”。正好与十年前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遥相呼应,十年前的动词“建立”,十年后改成了“完善”。与时俱进,意在其中。
中国已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很不完善,不仅传统计划经济的核心部分尚未彻底触动,旧的权力部门和国有垄断行业的利益格局尚未打破,深层问题没有完全解决,而且一些新建立起来的重大制度仍是框架性的,尚不稳固,还有许多漏洞。之所以在前一阶段的改革过程中会出现上述矛盾和问题,根源在于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传统观念和行为方式仍有较强的惯性。十六届三中全会对目前中残留的、也是最难攻克的计划经济核心部分进行最后攻坚,并在理论上有所创新,对14个社会热点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或指导原则。对国有垄断企业的垄断和权力结构进行彻底调整;对“三农”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完善分配制度,加快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政治和上层建筑进行大胆创新;对机构和队伍进行大力精简;对旧的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和新旧转轨过程中形成的不合理的利益格局进行根本调整;对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的过分干预经济活动的执政方式进行彻底改革。同时,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从制度上落实党内民主,加快政治改革步伐,并对部分内容提出修改建议,为经济向纵深改革推进,做好政治和法律保证的基础。
25年未啃下的“骨头”肯定是“硬骨头”,改革进入攻关阶段,必须充分认识新一轮市场化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向不合时宜的一切旧观念、旧做法、旧发起最后的冲击。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纵观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每一次三中全会都给我们的经济生活带来了一次新的突破。弹指一挥间,回顾这段历史,我们有理由坚信:明天更美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