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预算编制基本概念
预算可以分为两大类: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预算。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基本支出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基本数据信息,套用相关的额度标准编制。项目预算是为了完成其他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或者跨年度支出计划。
二、2019年预算编制政策要点
(一)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
目前教育、支农、科技等支出根据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重点保障,不再与一般公共预算经常性收入增速挂钩。在项目申报时,项目竞争难度在增大,只有申报项目符合省委省政府重点,才有更大的支持机会。
(二)突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从严从紧控制领导用车购置经费,原则上不安排一般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全面停止楼堂馆所建设,一律不安排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资金以及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维修改造资金。
(三)强化综合预算,加大财政统筹能力
1
为深化预算改革,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海南省财政结转结余管理办法,对截至当年3月底未支完的结余指标(不含教育收费资金),省财政厅将于4月份全部收回;对截至当年6月底项目支出进度为0的结转指标,将于7月份全部收回;对截止当年8月底项目支出进度低于60%的结转指标,将于9月份全部收回。
(四)加强激励约束,建立预算编制挂钩机制
1.建立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挂钩机制。截至当年10月31日,预算单位执行进度低于80%的,一律扣减下年度公用经费预算的5%,在分档核减下年度单位经常性预算项目,其中,预算执行进度低于80%,高于70%(含)的,核减比例为10%;预算执行进度低于70%,高于60%(含)的,核减15%;预算执行进度低于60%,一律核减20%。
2.建立预算编制与存量资金挂钩机制。截止当年8月31日,预算单位存量资金规模占年初存量资金规模的比例高于省本级平均占比的,按照占比的差额比例核减单位下年度经常性项目预算。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核减额度最高不超过单位存量资金余额或经常性项目预算的20%。
3.建立预算编制与绩效评价挂钩机制。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排名后6为的部门,分档核减部门下年度经常性项目预算。其中,排名倒数1-3名核减5%,倒数4-6名的核减3%。
4.建立预算编制与项目预算调整挂钩机制。根据预算单位截至当年10月31日的项目预算调整个数和金额,分档核减单位下年度经常
2
性项目预算。1个项目或者累计调整项目金额占单位项目预算总金额的比重不超过10%的核减1%;2个或调整金额占比介于10%-20%(含)的核减3%;调整3个以上或调整金额占比超过20%的核减5%,预算单位最终核减比例按照就高原则确定。
5.建立预算编制与违反财经纪律挂钩机制。对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0月31日被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查出并认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私设小金库、贪污及挪用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预算单位,核减单位下半年经常性项目预算5%。
(五)完善跨年度平衡机制,同步编制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
1. 2019年继续编制补充项目预算,按一定比例适当放大财力规模,将已基本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将资金支付具有较大不确定的项目编入补充预算,在执行中对具备用款条件的项目,通过预拨方式给予资金保障,通过盘活存量资金进行冲抵或编入下一年度预算。
2. 同步编制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各部门要结合全省和行业 “十三五”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科学合理规划未来3年实施的项目,编实、编全中期财政规划;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约束作用,2020年和2021年部门预算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相应年度的计划数。跨年度实施的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性支出必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实施滚动调整;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的项目支出年度预算优先安排。年度执行中凡是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部门、行业规划都要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以增强预算
3
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七)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预算安排的合理性
1、使用财政性资金新建、改建、扩建或者运行维护的信息化工程,应当按照规定报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厅审批同意后才能申报;
2、对于新增项目(新增项目是指首次申请列入预算的财政项目库的项目)中申请财政资金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且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的项目,以及申请财政资金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且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非资本性支出项目,必须报送项目可行性报告;
3、申请资金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建设类、修缮类、设备采购类项目,以及新增加信息化运维和建设更新项目,必须进行预算评审;
4、强化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的预算管理制度,准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涉及政府采购的除外)。列为省拨项目的,年初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方可报备政府采购计划,进入采购程序。
5、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必须细化到支出经费分类科目。 6、预算单位应合理预计年度项目资金需求(含补充预算以及年度执行中预拨申请),跨年度项目应分年度申报,项目质保金在合同约定支出年度申报。
(八)完善公开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
4
三、2019年项目预算编制具体要求。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申报部门应根据学校发展需求,结合本部门的职能及2019-2021年工作重点,在2017年申报的2018-2020年三年项目库的基础上进行滚动修改。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完成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出发,厉行节约,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二)具体要求
1、为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预算申报行为,加快推进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部门需严格按照海南大学《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规定》(海大办[2014]24号)编制。
2、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加强学习,准确了解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了解预算编制的政策要点、原则、程序、方法及各项支出的定额标准;搜集与掌握预算编制相关的文件资料,如省领导批示、中央与省政府有关政策文件;精心策划项目,要将下一年急需资金,且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纳入下一年预算;具备条件的项目纳入中期规划中。
3、认真按照《项目申报书》的填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书填报工作,努力提高项目质量,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填报、审核和申报工作。具体的绩效目标设定,可参照相关案例。
4、已列入国家或省、市、县(市、区)有关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与安排。
四、2019年预算编制的时间安排
5
综合省财政厅、教育厅和学校的实际情况,2019年项目预算、2019-2021年支出规划编制时间安排如下:
1、6月11日预算编制前期工作动员及培训会。各单位派专人加入“海南大学预算工作群”;会后请单位派人到计划财务处预算科(办公楼201室)领取预算执行情况表;业务归口单位到登记项目发送邮箱、联系电话和联系人,汇总后公布在计划财务处网站上。
2、6月12日至6月25日由各单位组织项目申报,进行内部研究、论证并提出项目建议,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按照类别填报《项目申报汇总表》(一类一表),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报送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3、6月26日至7月6日,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对二级单位报送的《项目申报书》等项目申报资料所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送分管校领导审阅,由分管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研究会,形成最后的项目建议清单(清单要排序,同时列出预期的资金支出时间,计财处在安排不同时点的资金,尽可能地避免出现安排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到达时间点不匹配的情况),7月6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计划财务处201室,电子版发送***************.cn.。
4、7月9日至7月18日,计划财务处汇总各归口部门上报项目,报分管财务副校长审阅。
6、7月19日至9月5日前,校领导讨论审定2019年度项目预算及三年支出规划,并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7、9月初,计划财务处组织2019年省拨专项上报。
6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