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 龙明莲
【期刊名称】《《科技管理研究》》 【年(卷),期】2019(039)020 【总页数】8页(P91-98)
【关键词】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产学研合作; 科技创新; 创新价值链 【作 者】张艺; 龙明莲
【作者单位】广东海洋大学管理学院 广东湛江524088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062.3
加快培育和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目标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东部沿海地区实现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转型的必然选择[1],而推动涉海类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展多边交流与合作,以实现海洋科技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加快培育和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其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因此,研究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并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对支撑国家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决策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由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创新活动十分活跃[2],不仅包括资助下的以涉海类大学和科研院所(统称:学研机构)为主体所从
事的基础前沿研究,还包括涉海类企业主导下的海洋科技开发与应用[3],决定了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通过涉海类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进行协同合作来实现科技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以产学研合作创新是推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突破性发展的必然选择[4]。然而,经过对现有国内外文献进行系统梳理与分析,发现关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与之相关的理论及研究范式尚未形成[3],从产学研合作的视角去探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问题相关研究仍然较为缺乏。那么,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是什么?具有哪些特征?对我国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哪些启示?这些有趣而重要的议题由于缺乏深入研究而导致学术界和制定者对其理论认识仍然不够明晰,这导致我国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决策缺乏足够的理论依据和决策支持。所以,探索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学研合作创新相关议题显得非常迫切而重要。
如何提高涉海类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之间合作效率,以促进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是当前学术界和产业界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5]。鉴于此,本文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价值链出发,以西方海洋强国推动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所采取的产学研合作联盟为研究样本,试图理清产学研合作在推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影响机制,分析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所存在问题,并基于此提出有效的应对策略及建议,以期为促进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和支撑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决策提供新的依据和参考。无疑,本文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1 实践与理论背景
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的新一轮国际经济秩序调整过程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其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成为全球各经济体建立或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共同选择。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战略性新兴产
业不仅体现了一个国家在未来海洋资源利用方面的发展潜力,而且直接关系到一国能否在21世纪的“蓝色经济时代”占领全球海洋科技的制高点[6]。所以,2016年出台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海洋资源利用的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培育海洋经济新增长点。根据确定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全球海洋科技发展趋势和我国海洋产业发展现状,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包括海洋生物产业、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海洋新能源产业、深海矿产产业、海洋环境产业和海水综合利用产业等六大海洋产业门类[7]。
作为中国语境下的一个新概念,“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伴随“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提出而见诸于报告、相关文件及国内海洋领域专家的学术研究当中。通过对现有文献进行回顾,发现学术界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取得较大进展[8-9]。相比之下,关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仍然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尽管已有学者基于各自学术背景围绕着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涵特征和治理框架、产业法律监管程序、产业边界和产业影响评价等议题展开了研究[7,10-14],但现有研究成果在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上都要远远滞后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研究。
由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一个知识密集型产业,具有较高的产学研合作创新需求,产学研合作创新成为推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原动力[4]。经过对现有文献梳理,发现国外学者虽然关注了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问题[15-16],但是较少对该领域的产学研合作创新议题展开深入研究。近年来,国内学者开始探究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学研合作相关议题,但是整体上研究成果仍然不够丰富。例如,丁莹莹等[17]基于社会网络视角来分析我国海洋能产业的产学研合作状况及影响;陈伟等[4]以海洋能产业为例来探究该领域的产学研合作创新特征;谢子远等[18]从产学研合作视角来研究海洋科技创新模式。值得关注的是,关于产学研合作如何推动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科技创新以及产学研所采取
的合作模式和影响机制的相关研究仍然较为缺乏,导致学术界和实践界对该议题的理论认识略显不足。 2 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征
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处于海洋产业链的前端,科技含量很高,产业关联性较强,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海洋经济发展命脉和海洋产业安全。与其他传统产业相比,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高科技。与陆地环境相比,海洋环境较为复杂,导致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具有较大的风险和难度,因此对海洋科技创新具有较大依赖性[19]。海洋科技是集知识密集、资金密集为一体的前沿科技,成为开发利用海洋生物资源、矿产资源和海水动力资源的基础与动力。因此,海洋前沿科技的发展成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得以发展的“助推器”,世界海洋产业已经步入了海洋科技为主导的新时代。 (2)高投入和高风险。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得以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海洋科技实现新突破,同时伴随着研发难度大、周期长、风险高和投入大等挑战[19],表明仅依靠涉海类企业自身资源来推进海洋科技创新变得愈加困难,迫切需要的介入与支持,推动其他涉海类创新主体与企业不断加强合作来应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技术、生产、财务、市场和等方面的风险。
(3)高收益。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市场前景广阔,代表着海洋产业的发展方向。新产品研究一旦成功并投入产业化生产,就能够给市场带来具有较高附加值的产品与服务,从而推动海洋产业结构的升级与优化。但是,要实现海洋产业较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前提是涉海类企业与学研机构开展有效互动合作,以推动学研机构所创造的前沿基础知识不断地转化成现实生产力。
(4)高关联。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一个融科技、教育、生产和金融等多行业、多学科为一体的知识密集型产业,它的成长需要实现多学科、多领域的联动,这意味着单个创新主体(涉海类企业、大学与科研院所)自身能力与资源难以推动海洋战略
性新兴产业实现突破性发展,亟需加强相互合作来实现资源共享和学科交叉,以实现对其他关联产业的拉动作用,提升海洋经济综合实力。
总之,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多学科、多领域、高科技、高投入和高风险,表明该领域的发展需要通过引导和多元化主体——、涉海类企业、大学、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和服务中介机构等组织的共同合作[5],加大科技投入和资金支持,才能确保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实现突破性发展。 3 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产学研合作
随着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的日益复杂,要想突破该产业的技术难题,仅靠单个创新主体自身资源和能力远远不够。尤其随着科学与技术日益融合,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复杂性和艰巨性迫使创新组织模式发生改变,创新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创新(例如产学研合作)变得愈加重要。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以及、金融机构和服务中介机构等组织为了推动知识跨组织流动,以实现核心技术的突破与推动产业发展而建立一种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5, 17]。因此,产学研合作属于开放式创新的一种形式,是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得以不断实现技术创新的一条重要途径。
现有研究将创新价值链由上而下划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生产经营”等环节,如图1所示。值得关注的是,不同创新主体在创新价值链不同环节上的能力结构状况存在明显差异。例如涉海类大学、科研院所越接近价值链上游所呈现出来的基础研究能力越强,然而涉海类企业越接近价值链下游所呈现出来的市场商业化能力就越突出,如图2所示。 图1 创新价值链[20-21]
图2 创新主体在价值链上的能力结构分布状况[22]
如果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实现突破性发展,创新主体务必将创新价值链上游基础研究所获得的海洋科技前沿知识不断地开发利用,以转化成成熟产业技术供给产业
界使用。要达到这个目的,可以通过3个途径,如图2所示。第一条路径是:涉海类学研机构通过直接创办企业的方式来实现将自身上游环节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即是路径A。该条路径所遇到的困难是学研机构科研工作者往往缺乏商业意识,更缺乏将自由探索所获得的研究成果成功地转化成产业界所需技术的能力。由于学研机构较少关注海洋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导致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往往脱离市场需求[20],造成了很多研究成果停留在纸面上,难以转化成现实生产力。第二条路径是:涉海类企业通过设立实验室开展基础研究,以实现向创新价值链的前端延伸,即是路径B。该条路径所遇到的困难是涉海类企业往往缺乏开展基础研究的动力,因为基础研究成果属于共性技术范畴,所创造的知识具有较大的外部性和溢出性。显然,路径A和B存在着各自的弊端,都较难以实现。相反,假若涉海类企业与学研机构通过第三条路径,即是路径C,则可能会成功。在该路径中,涉海类企业与学研机构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起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产、学、研三方优势,使得创新价值链各个环节“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生产经营”得到有效衔接和相互促进,形成一个双向知识循环创新价值链。一方面,涉海类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来获取学研机构开展基础研究的前沿知识,为提升自身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打下基础,另外一方面,涉海类学研机构通过与产业界合作,加深对海洋科技应用以及海洋产业发展现实状况理解,将海洋产业实践需求凝练成科学理论问题并加以研究,提升在海洋科技研究领域的学术竞争力[20]。 4 海洋强国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21世纪是一个“蓝色经济”为主导的新时代,世界海洋强国已经将注意力投向广袤海洋, 通过科技创新合作途径(例如产学研合作)来大力推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为了把握世界海洋强国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学研合作模式,本文以世界知名管理咨询公司——美国理特咨询公司的研究报告为依据,选择在海洋生
物医药研究领域最具有影响力的两个西方国家——美国和西班牙为研究样本,通过对国内外各种权威文献资料(包括海洋局官方网站数据)的归纳整理、专家访谈和调研分析,揭示西方海洋强国推动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所采取的产学研合作模式机制,为我国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启示。
美国是全球最早关注和大力发展海洋生物医药的国家之一。具体而言,早在1955年,海洋天然产物衍生物阿糖胞苷被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这标志着美国海洋生物医药研究成果开始由实验室开始走向市场,向产业化方向迈出重要一步。在2004年,ω—芋螺毒素MVIIC被批准推向市场,这成为了美国在21世纪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化过程中另外一个标志性事件。其实,美国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的不断发展离不开联邦对该领域学研机构与企业之间协同合作的大力支持。比如,早在1967年,美国联邦卫生研究院开始设立国家海洋医药和药理学研究所来推动海洋药物研究,同时组建一批海洋生物研究中心,其中包括加州大学海洋生物技术和环境中心,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海洋生物研究中心等。后来在“拜杜法案”的推动下,这些海洋生物医药科研机构通过与顶尖的生物医药科技公司(例如Calithera Biosciences)开展科技合作,将实验室基础研究阶段发现的海洋抗肿瘤活性实体实现产业化并成功推向市场。
西班牙是一个在抗肿瘤海洋医药研发上具有较强技术优势的海洋生物医药强国。该国的标志性海洋生物医药研究成果是曲贝替定,它是一种从加勒比海被囊动物(Ecteinascidia turbinata)提取的四氢异喹啉类化合物,目前已经被FDA 批准为二线药物用于治疗软组织肉瘤和卵巢癌。目前,围绕着曲贝替定申请系列专利并拥有该药物专利权的主体是西班牙的海洋药物企业巨头PharmaMar公司。其实,海洋药物曲贝替定最初研发者并不是PharmaMar 公司,而是伊利诺伊大学。曲贝替定被伊利诺伊大学提取分离和研究发现具有抗肿瘤活性成分后,一直致力于海洋生物医药研发的PharmaMar 公司凭借着对海洋药物功效的敏感性而加强与伊利
诺伊大学合作,通过产学研合作来取得伊利诺伊大学对该药物专利授权,并在此基础上与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合作,将研发领域延伸到知识链上游的基础研究环节,最终全面掌握贝替定可的药物合成方法和商业化制备方法,实现了在全球海洋抗肿瘤药物研发领域的引领作用。
通过对美国和西班牙等海洋强国的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创新机制进行研究,发现产学研合作扮演着重要角色。这些国家的涉海类企业、大学与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在的引导和服务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的支持下,建立起有效的产学研合作联盟关系,推动海洋科技创新资源的跨组织流动和能力优势互补,实现了“1+1+1>3”。其中,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学研合作联盟中起到不可或缺的导向作用。具体而言,主要通过颁布相关创新(例如美国的“海洋生物技术战略计划”)来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学研合作创新实践营造良好外部环境,通过专项资金的注入和技术创新公共平台的搭建,促使涉海类大学、科研院所与企业相互之间建立起合作互动关系,同时出台相关鼓励金融机构和服务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为产学研合作提供必要支持与服务。涉海类企业(例如PharmaMar公司)作为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提出产业发展的具体需求,与学研机构建立起广泛的合作互动联系,扮演着海洋科技理论验证、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商业化的主阵地角色。大学和科研院所(例如伊利诺伊大学、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海洋生物研究中心)是集海洋科技创新资源、人才资源和知识资源为一体的“智慧高地”,是知识产生与发展的重要场所。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风险投资公司、创新基金证券市场等组织,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和分担创新失败风险。服务中介机构包括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各种行业协会(或商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和创新服务中心等组织,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提供各种交流和咨询服务,在创新主体合作互动过程中扮演着桥梁和纽带角色。其他机构是指与涉海类新兴企业有竞争或互补关系的同行企业及上下游企
业,它们是一股推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通过对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海洋生物研究中心和西班牙PharmaMar公司所参与的产学研合作联盟进行分析,发现涉海类企业、大学与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在、服务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参与和协调下,它们相互交织与激发,形成良好的互动模式和运行机制,实现了知识的产生、开发与商业化,推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优化升级,如图3所示。
由图3可以获知,欧美海洋强国的涉海类企业、大学与科研院所、、服务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组成了产学研科技创新联盟,它包括两个子系统,分别是“海洋前沿科技研发子系统”和“海洋前沿科技转化子系统”。其中,“海洋前沿科技研发子系统”主要由涉海类企业、大学与科研院所组成,通过人才、科技和经费等创新要素的投入,主要在海洋前沿科技前沿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以创造全新知识,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保障。另外,“海洋前沿科技转化子系统”主要由涉海类企业、金融机构、服务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所组成,它们主要从事技术开发与生产经营,不断地将“海洋前沿科技研发子系统”所创造出来的新知识和新技术进行产品化和商业化,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同时,“海洋前沿科技转化子系统”将市场信息和技术问题反馈回“海洋前沿科技研发子系统”,涉海类大学与科研院所依照产业界的现实需求进一步完善不成熟的前沿技术,推动海洋新兴产业实现新一轮技术创新。总之,“海洋前沿科技研发子系统”推动着产业技术的自主研发,“海洋前沿科技转化子系统”推动着自主研发成果的快速转化。这两个子系统相互协调交织,推动着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进入了良性循环,即是推动着知识产生、开发与商业化,知识商业化之后又对知识产生起到反馈和促进作用,实现了知识的产生、转移利用、价值实现和再创新双向循环过程,为欧美海洋强国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持续的科技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图3 欧美海洋强国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及模式 此外,欧美海洋强国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3个发展阶段(知识产生、知识开发与知识商业化)所采取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存在明显差异。具体而言,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生阶段,涉海类大学、科研院所与企业等创新主体主要在基础研究领域加强合作,推动原始创新和新知识的产生。由于早期海洋生物医药研发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和公共性,基础研究主要由大学和科研院所来承担,因此在该阶段采取的产学研合作模式是以学研机构为主导,涉海企业为辅。此时所创造的产业关键技术或知识属于基础性共性技术范畴,具有较大的外部性和溢出性,而且该阶段具有投入大、高风险和战略性强等特点。为此,欧美颁布相关科技和提供专项基金来支持和鼓励涉海类大学、科研院所与企业在创新链上游——基础研究领域加强合作,以避免市场失灵问题。在明晰产业发展方向的基础上,涉海类大学、科研院所与企业重点围绕着产业核心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尤其涉海类大学与科研院所通过承担国家或地方重大科研项目来探索海洋科技前沿,在科技支撑计划的大力支持下实现产业核心技术新突破,为抢占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前沿科技的制高点创造了条件。
在海洋战略性产业的知识开发利用阶段,由于知识产生阶段所获得的研究成果往往停留在实验室阶段,与实践运用和市场需求仍然存在一段距离,企业无法直接运用于生产。此时欧美海洋强国所采取的产学研合作模式是由学研机构和企业同时主导,彼此之间在创新价值链中游环节——海洋前沿科技的应用研究领域加强合作,在基础性共性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应用性共性技术。虽然应用性共性技术逐渐走出实验室并走向实践,但是仍然属于共性技术范畴。由于这些技术具有显著的外部性和溢出性,企业作为经济组织往往有“搭便车”的行为倾向,导致它们在该阶段参与共性技术研发的动力往往不足[23]。为了避免出现市场失灵问题,欧美出台了相关科技给予支持。同时,由于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的应用研究具有高投
入、高风险性和高收益性等特征,涉及到风险融资和技术转让等问题,在这过程仅靠涉海类企业和学研机构的合作难以完成,此时、金融机构和服务中介等机构也参与其中。因此该阶段涉海类企业和学研机构围绕着产业核心共性技术所开展的应用研究需要、金融机构和服务中介机构的支持,以实现海洋产业核心技术由研发阶段向产业化阶段转换。
在海洋战略性产业的知识商业化阶段,涉海类企业要实现海洋科技的市场价值,亟需实施知识商业化与生产经营。欧美海洋强国的涉海类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得应用型共性技术之后,由于该技术属于行业平台技术,还不能直接用于产业化,所以它们结合市场具体情况进一步开发成生产专用技术,同时将技术在实践运用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市场需求反馈给学研机构,以实现对产业核心技术路径做进一步的改进与完善。显然,本阶段的产学研合作采取以企业为主导,学研机构为辅的模式。由于本阶段专业技术的开发利用具有高投入和高收益特征,欧美鼓励金融机构和服务中介机构给予支持,以推动新知识的商业化和市场价值的实现。 总之,欧美海洋强国的海洋战略性产业知识发展的不同阶段中,由于技术创新目标导向存在不同,涉海类企业与学研机构在产学研合作联盟中的地位不断地发生演变,这一动态过程体现了产学研合作在海洋战略性海洋科技创新过程所扮演角色及采取模式也发生变化。
5 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所存在问题
笔者所在的课题组在原国家海洋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对我国广东、福建和山东等海洋大省进行调研,得知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已经积累一定的技术和产业基础,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着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薄弱、关键行业技术严重依赖外国的问题,整体上没有摆脱“高端产业,低端技术”的发展模式。其实,造成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滞后的原因有很多,课题组研究人员通过与那些参加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的相关学者专家和企业家进行充分交流,得知一个很
重要的原因是海洋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机制不完善,涉海类企业与学研机构在创新价值链上的合作互动出现了“脱节”现象,尚未形成“创新价值链前端的基础研究促进后端的产业技术开发和生产经营,创新价值链后端反哺前端”的良好互动态势,导致海洋科技前沿知识的快速增长并不能有效地促进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同步提升。基于这一认识,本文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3个环节(知识产生、开发与商业化)来梳理我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所存在问题,为后续提出如何改善涉海类企业与学研机构的合作互动模式来促进我国海洋科技创新发展奠定基础。 (1)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生阶段:基础研究以自由探索为主,缺乏市场导向,影响知识产业化和商业化的成效。海洋科技基础前沿领域所开展的研究项目或议题具有风险高、投入大、周期长和知识溢出性强等特征,而我国涉海类企业普遍缺乏科技创新能力,通常由涉海类大学或科研院所来承担开展。由于科技问题,涉海类学研机构选择的科研项目往往以自由探索为主,较少关注产业发展实践需要,导致研究成果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最终导致许多项目成果只停留在纸面上被束之高阁。总之,以自由探索为导向的基础研究所创造的知识由于产业化路径不够清晰而导致难以转化和商业化。
(2)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开发阶段:涉海类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水平薄弱,难以有效吸收学研机构所创造的知识,影响知识跨组织转移的成效。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涉海类企业难以承担起技术创新主体角色,这是因为它们没有较高科研能力来对学研机构所创造的科技前沿成果进行吸收和开展二次开发利用。在这现实情境下,涉海类企业希望学研机构承担起更多的应用开发工作,为它们解决一般性的或临时性的具体技术问题,而制约产业发展的重要共性问题和技术难题却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其实,涉海类学研机构过多参与创新价值链中下游的工作并不符合它们在创新系统中的定位,但是目前我国涉海类企业却没有足够的科研能力去开展应用研究和转化学研机构所创造的研究成果。所以,涉海类企业与学研机构之间技
术(知识)能力不匹配而导致知识开发利用出现了障碍。
(3)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商业化阶段:涉海类学研机构与产业界合作激励机制不完善,彼此之间缺乏持续合作的动力,导致陷入了产学研合作效率低下的困境。众所周知,学研机构与企业属于不同制度系统。学研机构倾向于将知识及时披露以谋求更大的学术影响力,而企业更倾向于将研究成果保密以最大程度上谋求更大商业化利益[24]。尤其在知识商业化阶段,知识与实践结合更为紧密,其市场应用价值更加明晰,那么双方目标不一致问题更为突出。虽然在的推动下,涉海类企业与学研机构之间建立起合作关系,由于缺乏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和矛盾协调机制,导致双方合作仅仅停留在表面,阻碍知识商业化和产学研合作的成效。此外,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不完善,金融机构、服务中介机构等组织没有为涉海类企业与学研机构合作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和完善的科技咨询服务。 6 结论与建议
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从在“十三五”规划中被提出以来,它成为了我国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在此背景下,本文对美国和西班牙等海洋强国推动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所采取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模式机制进行深入分析,旨为我国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一些有益启示。本文发现美国和西班牙等海洋强国的涉海类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在创新价值链前端的基础前沿研究,中端的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和后端的专有技术商业化形成了一个相互促进、相互反馈的创新模式,有效地提升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相比欧美发达国家,我国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起步较晚,涉海类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较为薄弱,科研成果向市场转化的有效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创新价值链前端的基础研究与后端的生产经营相互脱节的困境仍然存在。
本文在充分把握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现实情境基础上,借鉴欧美海洋强国的成功经验,从创新价值链的视角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为我国建立起有效的
产学研合作模式机制来提升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提供有益启示。 (1)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生阶段:鼓励涉海类学研机构与企业在巴斯德象限(产业驱动型的基础研究领域)加强合作,使得所创造出来的知识能够“顶天立地”。巴斯德象限研究是一种为了攻克产业发展所遇到技术瓶颈而开展的以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20]。涉海类企业与学研机构在巴斯德象限进行合作不仅有助于企业掌握到那些制约产业发展的前沿核心技术背后所蕴藏的科学原理,为其实现原始创新奠定了理论基础,而且有助于学研机构在合作过程中承担起前沿技术基础研究核心功能,为高水平科学研究创造有利条件[20]。由于巴斯德象限的基础研究密切关注产业发展实践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对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有很大帮助,应该通过组织实施一批海洋科技专项,引导涉海类学研机构与企业在该领域加强合作。同时,由于巴斯德象限的研究仍然属于基础研究范畴,所创造的知识具有明显的公共属性,容易导致市场失灵,因此本阶段的产学研合作应该采取由学研机构为主导,企业为辅的合作模式。
(2)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开发阶段:为了解决我国创新主体能力合作不匹配而导致知识跨组织转移效率低下的局面,亟需改变当今我国涉海类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普遍低下的局面。为此,国家应该出台相关鼓励涉海类企业设立海洋科技研发中心或实验室,招聘科技人员,同时鼓励涉海类大学和科研院所派出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帮助涉海类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水平。同时可以通过税收减免、事后财政补贴等来鼓励涉海类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提升企业的吸收能力,扫除涉海类企业与学研机构之间技术(知识)能力不匹配而导致知识转移出现障碍。此外,为了解决涉海类企业在行业核心技术面前的“搭便车”行为而表现出来的创新动力不足问题,通过财政补贴、贴息等杠杆手段引导涉海类企业加大对行业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力度,鼓励涉海类企业通过自建或者与学研机构联合建设实验室或研发中心的方式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同时,投入海洋科技专项资金来建设行业
共性技术公共研发平台,通过公共研发平台来支持涉海类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辅助机构联合攻关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问题和核心技术难题,逐渐推进由学研机构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模式逐渐向与涉海类企业联合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模式转变。 (3)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商业化阶段:寻求建立起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通过良好的激励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来最大程度上缓和涉海类企业与学研机构目标导向的冲突问题。在本阶段不能仅关注涉海类企业的自身利益,也要重视学研机构的自身利益诉求,应该在知识商业化所获得收益给予酌情处理,增加涉海类学研机构的科技转化收益,确保在本阶段的产学研合作反哺学研机构以进一步推进科学研究。本阶段知识更加贴近市场,产业化路径更加明晰,涉海类企业是知识商业化的最直接受益者。因此,它们的合作创新意愿比学研机构更加强烈。鉴于此,学研机构不应该过多参与创新价值链下游的知识商业化活动,让位给企业成为产学研合作的主导者。涉海类企业应该加大研发投入,以加快孵化学研机构所创造的前沿科技知识。同时,将知识商业化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及市场需求反馈给学研机构,以实现技术路径的进一步修正和改良。此外,推动金融机构参与本阶段的产学研合作,鼓励金融机构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和信贷基金为知识商业化提供资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为海洋新兴企业的技术开发和生产经营提供信贷服务。最后,加快建设市场化运作的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发挥服务中介机构在海洋科技商业化过程中“桥梁”作用。 参考文献:
【相关文献】
[1]姜秉国. 中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合作领域识别与模式选择 [J].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 (4): 7-12.
[2]宁凌. 中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培育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M]. 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15: 28.
[3]于会娟, 姜秉国. 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思路与策略选择:基于产业经济技术特征的分析 [J]. 经济问题探索, 2016, 37 (7): 106-111.
[4]陈伟, 周文, 郎益夫, 等. 产学研合作创新网络结构和风险研究:以海洋能产业为例 [J].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2014, 35(9): 59-66.
[5]赵长轶, 曾婷, 顾新. 产学研联盟推动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研究 [J].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3): 47-52.
[6]刘堃, 韩立民. 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机制研究 [J]. 农业经济问题, 2012 (12): 90-96. [7]姜秉国, 韩立民. 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概念内涵与发展趋势分析 [J]. 太平洋学报, 2011, 19(5): 76-82.
[8]刘晖, 刘轶芳, 乔晗, 等. 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驱动发展路径研究:基于北京市生物医药行业的经验总结 [J]. 管理评论, 2014, 26(12): 20-28.
[9]王宏起, 苏红岩, 武建龙. 战略性新兴产业空间布局方法及其应用研究 [J]. 中国科技论坛, 2013,1(4): 28-34.
[10]WRIGHT G. Marine governance in an industrialised ocean: a case study of the emerging marine renewable energy industry [J]. Marine Policy, 2015 (52): 77-84.
[11]WRIGHT G, O’HAGAN A M, DE GROOT J, et al. Establishing a legal research agenda for ocean energy [J]. Marine Policy, 2016(63): 126-134.
[12]AGNIHOTRI A. Extending boundaries of blue ocean strategy [J]. Journal of Strategic Marketing, 2016,24(6): 519-528.
[13]WRIGHT G. Strengthening the role of science in marine governance through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a case study of the marine renewable energy industry [J]. Ocean & Ooastal Management, 2014 (99): 23-30.
[14]JOHNSON K, KERR S, SIDE J. Marine renewables and coastal communities:experiences from the offshore oil industry in the 1970s and their relevance to marine renewables in the 2010s [J]. Marine Policy, 2013(38): 491-499.
[15]LØVDAL N, NEUMANN F. Internationalization as a strategy to overcome industry barriers:an assessment of the marine energy industry [J]. Energy Policy, 2011, 39(3): 1093-1100.
[16]MACGILLIVRAY A, JEFFREY H, WINSKEL M, et al. Innovation and cost reduction for marine renewable energy: a learning investment sensitivity analysis [J]. Technological Forecasting and Social Change, 2014(87): 108-124.
[17]丁莹莹, 宣琳琳. 我国海洋能产业产学研合作创新网络的实证研究:基于网络结构的视角 [J]. 工业技术经济, 2015, 34(5): 29-40.
[18]谢子远, 孙华平. 基于产学研结合的海洋科技发展模式与机制创新 [J]. 科技管理研究, 2013, 33(9): 44-47.
[19]刘洪昌, 刘洪. 创新双螺旋视角下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培育模式与发展路径研究:以江苏省为例 [J]. 科技管理研究, 2018, 38 (14): 131-139.
[20]张艺, 陈凯华, 朱桂龙. 产学研合作与后发国家创新主体能力演变:以中国高铁产业为例 [J]. 科学学研究, 2018, 36(10): 227-244.
[21]STOKES D E. Pasteur’s quadrant: basic science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M]. Washington: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1997:108.
[22]申俊喜. 创新产学研合作视角下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J].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2012, 33(2): 37-43.
[23]林凤梅. 湛江市海洋新兴产业培育机制研究 [D]. 湛江:广东海洋大学, 2015.
[24]ZHANG Y, CHEN K H, FU X L. Scientific effects of triple helix interactions among research institutes, industries and universities [J].Technovation, 2019, 86/87 (8/9):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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