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要求:
临时用电
1、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区域。
3、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的专用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4、总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安装两级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动作时间按规范要求匹配。
5、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6、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 1.4~1.6m。移 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 0.8~1.6m。
7、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 所;装设应端正、牢固;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应有足够 2 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8、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 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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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电系统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 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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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变压器防护
1 变压器防护做法
(1)、变压器防护搭设材料采用圆竹和圆木,变压器四周砌筑 2m 高砖墙。 (2)、居中位置设置金属防护门,刷油漆,上锁。门上悬挂“当心触电、禁止入内”安全警示牌。 (3)搭设时应断电,禁止带电作业。 2、 变压器防护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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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配电房
1 、配电房设置要求
(1)、配电房位置尽量靠近变压器。配电房墙体采用砖墙砌筑,净空不低于 3m,现浇 钢筋混凝土屋面板,墙面抹水泥砂浆,外墙面刷涂料。配电房内设电缆沟、消防砂池。 配电房内悬挂操作规程牌,配电柜上贴电路系统图。
(2)、配电室应保持整洁, 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护的杂物。配电室配置示
(3)、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配电室应能自然 通风,并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动物进入的措施。
(4)、在配电房处做工作接地并引出保护零线。接地装置的接地线不得少于两根,不得采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4Ω。 (5)、配电柜前后操作部位铺绝缘胶板。
(6)、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 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7)、配电室门向外开,并配锁。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工作照明和事故照明。
2、配电房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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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立面图(单位:mm)
平面图
接地装置图(单位: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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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剖面图
四、电线、电缆敷设
电线可以架空、桥架敷设,不可以埋地;电缆可以选用架空、桥架、埋地敷设。电缆、电线严禁沿地明设和穿越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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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桥架敷设三维效果图 电缆桥架敷设平面图(单位:mm) 1-1 剖面图(单位: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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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架空敷设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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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电线架空敷设平面图(单位:
电线架空敷设立面图(单位:mm)
说 明:若架空敷设的电线在塔吊覆盖范围之内,要做防护顶棚。
埋地敷设电缆实物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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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线埋地铺设示意图(单位:cm)
说 明:埋地敷设电缆应设标志牌。(单位:mm)
五、配电柜(箱)
配电柜(箱)应采用冷轧钢板及绝缘材料制作。所有箱门内侧均贴电路系统图,箱门均要上锁,箱门右下角标明电箱名称、责任 人、电话、编号,右边居中位置粘贴闪电标志。固定式分配电箱必须有防护措施。
1、 总配电柜
总配电柜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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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配电柜电器配置实物图
2 、分配电箱
分配电箱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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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电箱电器配置实物图
、 开关箱
开关箱系统图
开关箱电器配置实物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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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固定式分配电箱:
立面图(单位:mm)
5、移动式分配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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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分配电箱效果图
立面图(移动式)(单位:mm)
6、固定式开关箱
立面图(单位:mm)
7、移动式开关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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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分配电箱效果图
固定式开关箱效果图
立面图(移动式)(单位:mm)
移动式开关箱效果图
8、塔吊覆盖范围内分配电箱防护
平面图(单位:mm)
分配电箱防护棚效果图
9、 楼层用电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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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线不能固定在外脚手架上。垂直架设的电缆、电线必须选用预埋 PVC 套管走线或直接利用水电安装已完成管线接线。楼层
内的电缆、电线采用瓷瓶架空布设。
六、接地与防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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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N-S 接临保护系统
说明: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 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 配电室(总配电箱) 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2、线路及电箱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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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及电箱接地示意图 说明: 电箱 PE 重复接地线实物图
1、施工现场在配电室、总配电箱必须做重复接地的同时,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2、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10Ω。
3、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当采用 2 根及以上导体, 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 3、设备的接地与防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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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 电气设备的接地及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2、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 所连接的 PE 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 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 1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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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
一、管理要求
1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管理应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 166 号) 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塔 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2009 版(国务院令第 549 号) 等规定执行。
2、 建筑施工机械承租方应当向取得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书的租赁企业承租塔式起重机,并签订《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3、 出租单位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和使用单位购置、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 督检验证明。
4、 塔式起重机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单位在塔式起重机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5、 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使用、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拆卸等,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在安装(包括顶 升和附着) 拆卸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落实现场安全操作条件,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指导 协调管理。
6、 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制定出安装(包括顶升和附着)、拆卸专项施工方案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监理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审核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对安装和拆卸环节实行旁站监理,核实安装单位、 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及其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定期和不定 期对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上岗人员资格进行核查并记录,督促并参与 做好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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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应 资质等级的安装和拆卸业务,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工程。
9、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10、 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 活动的安装单位应当在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 前 2 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告知手续,提交《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告知表》及经施工总承包 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的有关资料。
11、 安装单位的机械设备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和 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现场进行全过程监控。 12、 安装作业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出具安装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13、 使用单位在四方验收前,应当委托有资质单位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从事塔式起重机检测的单位必须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以及省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计量认证证书》,方可从事相应资质的检测业务。 14、 使用单位应当组织租赁、安装、监理四方共同验收,验收结论由四方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按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各方对所签 内容承担相应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实行项目代建的,由项目代建单位组织验收。 15、 有下列情况的建筑起重机械严禁检测:
1 国家及我省明令淘汰的产品;
2 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经评估不合格的产品; 3 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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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未取得备案证。
16、 在用塔式起重机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定期检测:
1 上次检测后使用期满一年的; 2 停止使用半年以上重新启用的; 3 经改造或大修的;
4 因发生机械事故影响安全使用的; 5 高度每增加 60 米的; 6 安装到最终使用高度的。
7 、塔式起重机使用单位应在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使用登记手续,并将使用登记牌置于该设备显著位置。
8、 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塔式起重机进行日常性和不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9、 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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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底层防护
说明:
塔吊底层防护围栏搭设高度不低于 180cm 进行封闭,中间设进 出安全防护门,并上锁。还应挂设“禁止攀登”安全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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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连墙件安装及操作平台
三杆连墙附着示意图
四杆连墙附着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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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连墙件安装操作平台
明: 说 连墙件安装操作平台外三立面必须封闭,防护栏杆、进出口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 120cm,脚手板必须满铺,防护栏杆刷黄黑相间 油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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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操作平台搭设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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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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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塔吊管理信息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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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塔吊开关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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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施工电梯
一、管理要求
1、 施工升降机的安全管理应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 166 号) 和《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 等规定执行。
2、 建筑施工机械承租方应当向取得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书的租赁企业承租施工升降机,并签订《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 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3、 出租单位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和使用单位购置、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4、 施工升降机出租单位或者自购施工升降机的使用单位在施工升降机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5、 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使用、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拆卸等,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在安装(包括加节和附着) 拆卸时,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落实现场安全操作条件,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指导协调管理。
6、 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制定出安装(包括加节和附着)、拆卸专项施工方案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监理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审核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对安装和拆卸环节实行旁站监理,核实安装单位、使用单位资质证 及其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上岗人员资格进行核查并记录,督促并参与做好验收工作。
8、 从事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应资质等级的安装和 拆卸业务,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施工升降机安装和拆卸工程。
9、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 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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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从事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 活动的安装单位应当在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 前 2 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告知手续,提交《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告知表》及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的有关资料。 11、 安装单位的机械设备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施 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现场进行全过程监控。
12、 安装作业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出具安装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13、 使用单位在四方验收前,应当委托有资质单位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从事施工升降机检测的单位必须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贵州省建设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以及省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计量认证证书》,方可从事相应资质的检测业务。
14 、使用单位应当组织租赁、安装、监理四方共同验收,验收结论由四方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按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各方对所签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实行项目代建的,由项目代建单位组织验收。 15、 有下列情况的建筑起重机械严禁检测:
1 国家及我省明令淘汰的产品;
2 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经评估不合格的产品;
3 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
4 未取得备案证。
16、 在用施工升降机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定期检测:
1 上次检测后使用期满一年的;
2 停止使用半年以上重新启用的;
3 经改造或大修的;
4 因发生机械事故影响安全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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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高度每增加 60 米的;
6 安装到最终使用高度的。
17、 施工升降机使用单位应在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内, 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将使 用登记牌置于该设备于显著位置。
18、 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施工升降机进行日常性和不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19 、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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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电梯进出口双层防护棚
施工电梯底层吊笼入口处必须搭设进料口双层防护棚,防护棚长度不低于 300cm(防护棚实际长度根据建筑物高度及物体坠落半 径确定),两层之间距离不下于 60cm,上层铺设脚手板,下层铺设 50×100 木枋。顶层设置两道防护栏杆。钢管伸出扣件 10cm,钢 管刷黄黑相间油漆,下部钢管均刷黄漆。进出口两侧搭设钢管立柱(60×60cm),防护棚上挂设安全标语和安全警示标志牌。
进出口双层防护棚搭设示意图(单位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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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料口平台
1、进料口平台必须单独搭设,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两侧搭设不低于 1200mm 的防护栏杆,下设不低于 180mm 的挡脚板,内侧用 安全网封闭。
2、进料口平台脚手架处应增设连墙件,并严格按搭设方案搭设。 3、电梯吊笼与进料口平台边缘水平距离不低于 200mm,进料口防护门高度不低于 1800mm,防护门距进料平台地面不大于 50mm, 4、防护门骨架采用方钢、角钢制作,骨架内采用钢板网,开关插销连接处采用 1mm 钢板焊接。 5、防护门之间及标准节处用模板封闭,外侧刷漆并标注楼层标识牌。 6、进料口平台处设楼层呼叫装置。
四、施工电梯楼层进料口平台搭设示意图
施工电梯楼层进料平台防护正立面图(单位: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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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电梯楼层进料平台防护效果图 施工电梯楼层进料平台防护侧立面图(单位: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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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施工电梯附墙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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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限位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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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防坠安全器
说明: 1、当吊笼意外超速下降时, 防坠安全器应将吊笼平稳制停在导轨架上。
2、防坠安全器应在有效标定期内使用, 有效标定期不得超过一年,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打开。 3、每 3 个月做—次防坠落试验,动作应有效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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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安全钩、防脱挡块
说明: 1、吊笼应安装安全钩及防脱挡块,并能有效防止吊笼脱离导轨架或安全器输出端齿轮脱离齿条。 2、安全钩的安装位置不得高于最低一个驱动齿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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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具
一、管理要求
1 、施工机具进场应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施工机具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 3、 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应正确操作,注意施工机具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 4、 操作人员应遵守施工机具有关操作规程和保养规定,经常保持机械完好状态。 5、 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6、 操作人员应按照机具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条件正确操作,严禁超载作业或扩大使用范围。 7、 施工机具不得带病运转。
二、施工机具防护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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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说 1、防护棚应具备防砸、防雨、抗冲击功能,双层防护棚应满铺能承受不小于10kPa 的均布荷载的材料(或50 mm 厚模板或符合规 定的其他材料),正面、侧面设斜撑。 2、棚高
≥3.2m,宽度、长度根据作业需要确定。
4、侧面立杆间距≤2.0m,底座加50mm 厚垫板,设扫地杆。 5、水平横杆间距 1.5m,大面设剪刀撑、小面设斜撑,角度应在 45° ~60° 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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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混凝土搅拌机
100MM
固定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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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木工圆盘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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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钢筋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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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设备开关箱箱体中心距地面垂直高度为 1.5m。 2. 设备水平负荷线宜采用 PVC 管埋地敷设。 3. 设备距开关箱水平距离不得大于 3m。 4. PVC 管直径为负荷线直径的 1.5 倍。
5.设备传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且必须安装牢固。
6. 图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固定加工车间的所有固定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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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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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电焊机
明: 说 1.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 5m;电焊机械的二 次线长度不应大于 30m。
2. 电焊机外壳应做保护接零。
3. 电焊机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 4. 露天冒雨严禁从事电焊作业。
5. 电焊机一次侧、二次侧接线处防护罩应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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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泵
明: 说 潜水泵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开关箱中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15mA、额定漏 电动时间不大于 0.1s 的漏电保护器。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应先切断电源,严禁 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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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镝钨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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