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部分:质量管理部之老阳三干创作 创作时间:贰零贰壹年柒月贰叁拾日 执行日期:2014年1月1日 颁布部分:行政部 制订人:张萍 日期: 2013.12.15 制订依据 分发部分 审核人:吴智荣 日期:2013.12.20 批准人:孙平平 日期:5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90号令)及附录 行政部、质量管理部、各门店 1、目的:为加强中药饮片清斗的管理,规范中药饮
片的清斗工作。
2、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门店中药饮片的清斗的规范化操纵。 3、职责:中药调剂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操纵规程:
4.1中药饮片柜斗要定期清斗。 4.1.1中药饮片换批号时要及时清斗。
4.1.2对中药饮片储存时间较长时,要每三个月进行清斗处理。 4.1.3在夏季6、7、8月份要每月检查斗内中药饮片质量状况,并每月做清斗处理。
4.2清斗时要先倒出药斗内残存的饮片,清扫斗内的灰尘与死角,将斗内清理干净。
4.3清斗完毕后,由中药饮片调剂员做《中药饮片清斗记录》。 5、记录
5.1中药饮片调剂员负责填写《中药饮片清斗记录》。 5.2记录保管在门店。
创作时间:贰零贰壹年柒月贰叁拾日
创作时间:贰零贰壹年柒月贰叁拾日
5.3记录按规定保管5年。
创作时间:贰零贰壹年柒月贰叁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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