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2017年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
造项目工作推进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抚府办字[2017]74号 【发布部门】抚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26 【实施日期】2017.07.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2017年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推进小组的通知
(抚府办字〔2017〕74号)
临川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2017年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中心城区10个棚改项目工作推进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抚州一中扩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推进小组 组 长: 吴建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周国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建发 市教育局局长(项目责任人) 邹润发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1 / 4
帅蓉辉 临川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 黎 明 市房管局副局长 饶 宁 市教育局副局长(项目负责人) 龚升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桂荣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郭向阳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文庆 市委办副主任(挂靠项目责任人) 韩建平 市商务局调研员 黄 树 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杨小平 市规划局副调研员 高文辉 市城管执法局副调研员 李新亮 抚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罗习奇 抚州一中校长 鄢素芬 抚州一中校党委书记
华平高 临川区六水桥街办党工委书记
吴恩辉 临川区荆公路街办党工委书记(挂靠项目负责人) 邓 军 临川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 付杰平 临川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抚州一中,邹润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华平高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二、红石嘴(部分城中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推进小组 组 长: 方百春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守刚 市政府副秘书长 2 / 4
尚江黎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项目责任人)
曹亲林 临川区政府副区长 危转安 市房管局房改办主任
成 员: 戴建毅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项目负责人) 傅 明 市林业局调研员(挂靠项目责任人) 龚升平 市财政局党组副局长 曾恭麟 市建设局副局长 桂吉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 萍 市信访局副局长
黄国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临川分局局长 丁 文 市环保局副局长 曾腊如 市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黄 树 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杨小平 市规划局副调研员 邹贵章 市审计局副调研员
喻清华 临川区青云街办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戴建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喻清华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三、印染厂宿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推进小组 组 长: 肖承贵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万明发 市政府副秘书长 伍旭鸿 市工信委主任(项目责任人) 邓抚林 临川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3 / 4
成 员: 张 健 市工信委副主任(项目负责人)
肖 敏 市房管局总工程师 龚升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建平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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