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杆广告出租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美化、亮化城市的举措,宣扬企业形象,增加XX商业气氛,促进XX经济进展,提高XX广告品尝,经甲乙双方商议全都,就路灯杆安装道旗、灯箱事谊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应信守执行。 一、租赁项目:街道灯杆(共:172座) XX路两边路灯杆96座; XX两边路灯杆124座; XX路灯杆246座。
二、租赁期限:三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座杆¥.00元/年,合计总租金人民币壹拾万整(¥.00元)
四、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一周内一次性付清租金给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续租给乙方继续使用。 五、相关事项:
1、乙方广告内容必需健康合法,同时须经规划和城市综合管理局等单位审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2、乙方在路灯杆上安装广告不能造成灯杆损坏,如因广告造成灯杆脱漆生绣等损坏,乙方必需修复灯杆或按修复造价赔偿。
3、租赁物在合同期内经营广告权和使用权属乙方全部,因租赁物所
获的全部收益及广告牌平安责任由乙方所有担当与甲方无关。 4、在租用期间甲方不提供电源。
5、政府有其他需要或国庆春节等期间悬挂灯笼,乙方必需在规定时光内无条件听从,且期限不作延伸及费用补偿,如需拆除的广告牌乙方必需在限定的时光内拆除。在租用期间如甲方因建设需要更换灯柱,更换后新灯柱在合同期内由乙方作宣扬广告使用。因租赁物所获的全部收益仍归乙方全部。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未尽事宜,则按相关法律规矩办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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