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规划
以融入太原都市圈为核心,以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纽带,以市域城镇化为引擎,主动融入太原都市圈,加快建设“两个城镇带”,坚持实施“大县城、大集镇”战略,按照区域性中心城市、大县城和大集镇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以“三规”为引领、“三区”为支撑、“三改”为抓手,实现城市功能、品位、经济、管理及居民素质等要素与都市圈的深度对接,着力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
深入实施“大县城、大集镇”战略,加快吕梁市区建设步伐,发挥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建设吕梁医院、图书馆、展览馆、大剧院、少年宫、文化广场、新闻广电大厦等标志性工程。强化基础支撑,加快“一港五网”建设步伐,实现飞机能上天、铁路通各县、高速全覆盖、供水网络化、电力高能化、通讯现代化的目标,城镇化进程全面提速。
到2015年,通过五年的建设与发展,要达到以下目标:
1、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50%左右,年均增长2个百分点左右。力争2020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3%左右,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
2、全市(含县城)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5平方米;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3%;集中供热、供气、供水普及率分别达到75%、80%、9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4.22%,城镇居民人均住宅面积达32平方米。吕梁市规划区(包括柳林、中阳、方山三县)和汾阳、孝义两个次中心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交城县、文水县、岚县、兴县、临县、交口县、石楼县七个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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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标准。
3、城镇市政公用设施达到全省中等以上水平,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景观风貌得到提升。山西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基本成型,在全省的地位有较大提升。
二、推进措施
(一)启动“一市四区”规划,加快吕梁城镇化速度
“一市四区”:启动包含离石、中阳、柳林和方山四个区在内的吕梁市城市建设规划,突出中心城市的龙头地位,强化其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交通、金融、旅游、消费中心的地位和功能,逐步增强集聚力、辐射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快吕梁城镇化速度。
“两个城镇带”:以离(石)柳(林)中(阳)方(山)为城镇组群,形成太原都市圈西部中心和连接西北地区的门户;以交(城)文(水)汾(阳)孝(义)为城镇组群,打造成太原盆地西部城镇密集区和工业城镇带。
以现代化、高端化为目标,全力推进离石区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全面提高中心集镇联动城乡的能力。要以宜居为核心,以文化、生态、大气为要素,把吕梁打造成山西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二)、“大县城、大集镇”支撑,整体推进区域发展
实施“大县城”发展战略,以吕梁市区建设为龙头,加快推进“1273”四级城镇体系,充分发挥县城的集聚功能。交城、文水、交口、石楼、兴县、岚县、临县七个县要结合各自区位特点和比较优势,调整功能定位、利用资源特色、完善城市设施、优化产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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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产业培育推动人口集聚,以人口集聚带动产业繁荣,带动县域经济发展,打造县域内城镇化发展的龙头。
集中优势,推进重点城镇发展。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整体推进”的原则,在水源充沛、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区域选择30个重点建制镇作为推进我市城镇化的重点,按照重点城镇优先发展的思路,大力培育园区型复合镇、城郊型卫星镇、旅游景区特色镇、商贸物流示范镇,增强其传承传统文化、发展现代文明、吸纳农民进城、提升居民素质的综合承载能力,形成具有吕梁特色的现代化城镇发展格局。
(三)、加快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和城镇整体功能
加快构建城市、县城、重点镇的立体交通骨干网络。建设吕梁离石市区百里长街,加快吕梁到太原城际快速网络建设,沟通市中心到中阳、柳林、方山的半小时直达的城际快速通道,加强市区主次干道和停车场建设,积极发展公共交通和自行车出行的配套设施,积极探索有效模式,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率;汾阳、孝义及各县县城在加快建设干线铁路、高速公路通达工程的同时,进一步增量扩容,提高城市道路密集度,改善城区道路交通微循环,完善城市停车场等静态交通管理设施;各重点建制镇重点建设以县城为枢纽、其他乡镇和周边行政村为节点的区域交通网络,并加快镇区内道路网改造。力争每个县城在一年内建成一条具有现代风格、50年不落后的“样板街”,吕梁市区两年内建成三条以上“样板街”。
统筹建设市政基础工程。统筹规划和建设城乡给水、排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城市、县城和重点建制镇要加快建设完善的水、电、气、热等供应系统,确保地上地下配套设施一步到位、一次成型,实现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十二五”末,力争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80%,其他乡(镇)所在地要结合新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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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建设,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水、电、气、热等供应系统的建设。
加强城镇化管理。要着眼于城乡统筹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城镇化管理水平。要深化就业、社保、医疗等改革,实现农民工在社会生活及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改进大城市落户,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取消小城镇落户,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新城镇管理,加快推进城市数字化管理,强化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城市的品位和形象。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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