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业务招待费使用范围:
1、用于上级到本公司检查工作及合作单位来人联系工作的接待。
2、用于上级委托本公司承办的会议所发生的招待。 3、用于业务部门外出联系工作所发生的招待。 4、用于本公司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的抢险、抢修及救灾和因实施重大生产项目、临时突击项目需要连续工作发生的夜间就餐、茶水饮料支出。
5、省外、市外工程项目不准列支岳阳市区业务费用。 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使用标准和申请程序: (一)日常招待用品标准和申请程序
1、办公室负责日常招待物品的采购、管理和发放,负责建立招待物品的采购、领用台帐。
2、业务部门在接待来客或外出联系工作时需使用的招待物品(如烟、酒)须填写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
主任签字同意后,凭申购单到办公室领取。
3、上级委托本公司承办的会议需使用的招待物品,由办公室根据会议规模、级别核定标准,填写清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具体经办。
(二)来客就餐、住宿标准和申请程序
1、上级到本公司检查工作及合作单位来人联系工作需用餐和住宿,由对口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由办公室主任核定标准,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通知办公室联系安排。
2、本公司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的抢险、抢修及救灾过程中需用餐和因实施重大生产项目、临时突击项目需要连续工作而影响正常就餐,由办公室主任按工作餐标准和现场人数安排就餐(工作餐标准为15元/人)。
3、重要客人来访,由办公室遵照公司领导指示安排就餐和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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