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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位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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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位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摊位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69号商务在线地下一层B1A197(B1C15排58号)摊位出卖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 268000)元,大写:贰拾陆万捌仟元整,乙方在2015年8月25日前一次付清,付款方式为现金 。

三、甲方于合同签订日将摊位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摊位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摊位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

五、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摊位所在区(县)申请办理摊位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摊位所有权证。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所以由乙方承担。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或盖章): 乙 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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