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第六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执行。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按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现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时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壹个月提供伍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开工前14天内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工程开工前14天内 。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14天内。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14天内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
前7天内。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7天内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后7天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通用条款8.1.8条执行。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开工前7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计划壹式贰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由承包人负责。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 按通用条款9.1.5条执行。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通用条款9.1.6条执行。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负担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
树名木的保护费用。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负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另行协商 。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7天内提供施工固执设计和进度计划各壹式贰份。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到后3日内 。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按通用条款13条执行 。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基础、主体、粗装修。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可调价格(2)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按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签证等现场资料,参考现行92版广西预算定额;取费标准为Ⅱ类;材料价差按北海市建筑市场信息价计算。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无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无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向工程师提交工程量报告壹式贰份,工程师须在收到后3日内给予确认。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每月底发包人按工程师确认已完工程量(土建部分按70%,装修部分按80%)以银行转帐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位与一览表不符: ╱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材料设备均由承包方自行提供,所供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并具有产品合格证明。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竣工验收前14天内提供竣工图壹式贰份。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
34、质量保修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式:
在工程保修期内,发包人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规定的金额,在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保修金为 2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 。发包人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应当将保修金及银行利息退还承包人。
十、争议、违约和索赔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26.4条执行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33.3条执行 。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它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14.2条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条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不允许转分包 。 分包施工单位为: ╱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39条执行。 40、保险
40.3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陆份。 47、补充条款
47.1本合同条款签订后,甲方将楚剧准确的开工通知书给乙方,双方办理相关开工手续后7天内乙方开始进场施工。
47.2按双方协定,发包方在承包方每完成一层主体框架后3天内,按完成工程量的70%给予支付进度款;主体封顶验收合格后10天内向承包方支付主体工程造价的95%;装修工程款按双方协商的单价,按完成造价的80%于每月底给予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放按结算总造价的98%向承包方付款,余下的2%作为质量保修金,为期贰年。
47.3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金人民币贰佰万元(¥2,000,000.00元),同时甲方提供凯旋国际商务大厦一层商铺(8#商铺,建筑面积为372.64㎡)作为履约金的抵押担保。此履约金在裙楼主体封顶后7天内退还壹佰伍拾万元给乙方。在全部主体封顶后7天内再退还伍拾万元。到时双方解除抵押担保。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 名 称 凯旋假日 商务大厦 建设 建筑面积 层数 结构 规模 (平方米) 跨 度 (米) 设备安装 内 容 工程 造价 (元) 开工 日期 竣工 日期 36000 框架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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