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为提升第二季度业绩,扩大市场占有率,激励团队,特制定本阶段性奖励管理办法。 二、 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皆适用本制度(原则上适用于地产金融事业部市场拓展部、投行基金中心,同亦鼓励其他部门员工参与)。 三、 奖励办法
凡是在第二季度内,成功开发一名全国排名前50开发商,签署总对接协议,并配套落地一个项目,协作团队即可获得5万元现金奖励(协作团队包含地产金融事业部各个部门及法务团队)。 四、 奖金兑现
签署合作协议并落地一个项目后,即可提交申请。团队内部奖金分配比例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协作团队参与人提出分配方案,营销管理中心调整/核准后执行。 五、 实施
本办法核准签批后自2015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止。 签批人: 地产金融事业部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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