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确保原材料不合格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到厂,以及在生产中出现的原材料问题 。 3。职责
3。1 质检部负责对不合格原材料发现分析及反馈. 3。2质检部主管负责对原材料问题的确认 .
3。3 质检部主管、质量负责人及总经理负责对来料问题的分析并给出处理方案. 3。4仓库负责对不合格原材料的保存以及对现有该物料的清点. 3。5供销部负责对供应商联系与质量处理。 4。规定
4。1 原材料不合格的处理。
4。1.1 质检部发现来料不合格时,按《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处理,并由质检部通知供销部部进行处理.
4。1。2 经确认可以让步合格收货的,质检部负责追踪.
4.1.3经确认可以取用时,由生产部进行挑选使用,质检部负责监督,经全检确认后,对不合格物料加以标识隔离摆放,标示《不合格标识卡》。退货到仓库不合格区,由仓库作退货处理。
4。1。4经确认为材料不合格品时,供销部应及时通知供货商退货,限期对不合格品作出处理。
4.2 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原材料不合格 。
4。2.1生产各个工序出现原材料质量问题时,车间主管进行确认;对因质量问题比较严重的导致不合格数量较多,需补数生产或补料生产的,由车间主管与质检部主管协商补料生产事宜,并由车间主管安排进行补料生产。
4.2。2工序人员负责前去仓库领料,同时将原材料问题的不合格品进行摆放整齐,挂好待处理标识卡,退回仓库,由仓库进行保管,同时仓库应立即清点该问题物料库存数量。通知质检部;。
4。2。3质检部出示检验报告,质量负责人及总经理负责对原材料品质异常作出
分析,质量负责人给出解决措施,总经理签字,由采购部立即反馈客户或供应商,并确定来人处理质量问题时间.
4.2。4当供应商到公司处理原材料问题时,则由相应的人员带到质检部门,由质检部处理原材料不合格品的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质量处理。 5。相关文件
5.1 《采购控制程序》
5.2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5。3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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