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办事规则
市区参保单位申领江苏CA数字证书并与市社保中心签订网上申报服务协议后,在进行社会保险业务网上办理过程中,请遵守以下规则:
一、社会保险网上办事仅限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的社会保险经办业务。
二、参保单位在网上可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停保和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等业务操作;并可相应获得本单位和职工的参保缴费信息。
三、参保单位网上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停保的时间为每月1日至每月24日。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时间按照基数申报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规定时间外如需办理相关业务,参保单位应及时在柜面受理期限内直接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逾期未申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保单位全部承担责任。其他时段网上申报系统只提供查询功能,参保单位不能进行业务申报操作。
四、参保单位通过“南通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的申报业务,通过CA认证后无需向社保经办机构报送纸质材料,参保单位自行妥善保管相关材料以备审核。
五、参保单位在网上进行的所有社会保险申报业务,必须符合有关法规规定,参保单位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和密码,保证网上数据的安全性。参保单位对网上进行的所有社会保险业务操作和数据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参保单位违反协议书规定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取消网上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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