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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O业务培训

来源:意榕旅游网
海关业务知识培训

P1 培训提纲 海关概况

-海关及海关职能-南充海关简介 海关业务 -企业管理 -通关管理

-减免税审批与管理 -加工贸易备案与管理 P2 海关的概念

“海关”指负责海关法的实施、税费的征收并负责执行与货物的进口、出口、移动或储存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政府机构。

中国海关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代表国家对进出关境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等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行政执法机关。 P3 海关的职能

传统职能:税收、监管、打私、统计

新兴职能:维护贸易安全与便利、保护知识产权、履行原产地管理职责,协助解决国际贸易争端、实施贸易救济和贸易保障、参与反恐和防止核扩散、负责口岸规划管理 P4 中国海关机构设置 P5 XX海关简介 P6 企业管理

商品进出口一般有两种方式:他人代理进出口或自营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是由外贸公司或有进出口权的公司合作,以外贸公司的名义与外商签订合同,并由外贸公司代为办理进出口手续。对于业务量较多、进出口量大、内部管理较好的企业,自营进出口对企业的形象和树立品牌很有好处,还可以直接获得退税,所以我们积极支持企业在海关登记注册,大力发展对外贸易。 P7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定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即指非专业报关的,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对外成交的单位。 报关资格——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通过本单位所属的报关员办理报关业务,或者委托海关准予

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由报关企业所属的报关员代为办理报关业务。 P8 注册资料

企业在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海关注册登记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

(二) 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 (四)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五)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七)《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八)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上述表格及提供的文件资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 P9 工作流程

企业办理流程注册登记为:(1)企业递交资料申请注册;(2)企业预录入;(3)海关审核和审批;(4)企业核对;(5)海关发证。

一般2个小时内可完成注册登记 P10 登记证书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限为三年。 报关企业应当在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的同时办理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到注册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逾期未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自动失效。 P11 换证程序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换证应当向注册地海关递交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

(二) 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提交);

(四)《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五)《报关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无报关员的免提交); (六)《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P12 变更与注销

报关企业取得变更注册登记许可后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注册地海关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复印件,办理变更手续。 报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注册地海关报告。海关在办结有关手续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注册登记手续:

(一)破产、解散、自行放弃报关权或者分立成两个以上新企业的; (二)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丧失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

(四)报关企业丧失注册登记许可的;

(五)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失效的;

(六)其他依法应当注销注册登记的情形。 P13 海关企业分类管理作用和种类 1、作用

海关对进出口企业进行分类管理为了鼓励企业守法自律,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高海关管理效能,提供通关便利,保障贸易安全。 2、种类

海关根据企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相关廉政规定和经营管理状况,以及海关监管、统计记录等,设置AA、A、B、C、D五个管理类别,对有关企业进行评估、分类,并对企业的管理类别予以公开。 3、待遇

海关总署按照守法便利原则,对适用不同管理类别的企业,制订相应的差别管理措施,其中AA类和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C类和D类企业适用严密监管措施。全国海关实行统一的企业分类标准、程序和管理措施。 P14 申A条件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A类,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2)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这对中小规模居多的南充广大企业是非常有利的);

(3)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3%以下;

(4)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5)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罚;

(6)连续1年未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7)会计制度完善,业务记录真实、完整;(8)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9)主动配合海关管理,及时办理各项海关手续,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

(10)按照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

(11)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 P15 申A程序

企业符合上述规定,可以通过注册地海关向直属海关提出适用A类管理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适用A类管理申请书》;(2)《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注册地海关接受企业申请后,经审核企业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制发《企业分类管理申请受理决定书》,并报直属海关审定。直属海关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适用或者不予适用决定。 P16 A类的优惠

企业经过向海关申请,并被海关审批通过适用A类管理的,将获得以下海关便利管理措施:海关将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优先派员到企业结合生产或装卸环节实施查验;业务现场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放行手续;在进口货物起运后抵港前或出口货物运入海关监管场所前提前办理报关手续;优先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办理加急通关手续;按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优先办理加工贸易备案、变更、报核等手续;优先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优先组织对报关员的报关业务培训和岗位考核等一系列通关便利措施。

P17 申AA条件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AA类,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2)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3000万美元(中西部1000万美元)以上;

(3)经海关验证稽查,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4)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进出口业务情况表》。 P18 申AA程序

企业符合上述规定,可以通过注册地海关向直属海关提出适用AA类管理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适用AA类管理申请书》;(2)《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注册地海关接受企业申请后,经审核企业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制发《企业分类管理申请受理决定书》,并报直属海关审定。直属海关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适用或者不予适用决定, P19 AA类的优惠

企业取得AA类级别后享受海关给予的便利措施:除享受A类通关便利措施外,海关还将实行信任放行,指派专人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办理海关事务的疑难问题,报关单电子数据经电子审核后直接进入现场验放环节办理复核、验放手续等通关便利措施。 P20 C、D类企业的适用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C类管理: (一)有走私行为的;

(二)1年内有3次以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且违规次数超过上一年度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票数1‰的,或者1年内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处罚款累计总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

(三)1年内有2次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的;

(四)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D类管理: (一)有走私罪的;

(二)1年内有2次以上走私行为的;

(三)1年内有3次以上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的;

(四)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 P21 海关企业管理常见问题

一是关于有效期问题:企业注册有效期上为3年,但是期限不超过营业执照有效期日期,不超过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日期,不超过租房

合同有效期日期(有房屋产权的除外)。企业有效期届满不申请延期的,将自动失去报关权利。

二是关于异地报关问题:如果企业需要异地报关,必须在登记注册时提出申请。海关在掌握有关情况下,将会禁止高风险企业异地报关。

三是关于稽查问题。部分企业虽然未在属地报关,但是海关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上年度有实际进出口的部分企业展开稽查作业,稽查比例不低于5%。

四是企业注册问题。海关将进一步加强企业注册巡查和企业常规巡查,特别是对“三无”公司或是不符合工商注册登记规定的公司,进行通关锁定处理。

P22 海关通关的概念

根据《海关法》规定,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因此,简单讲,海关通关就是在这个监督管理机关办理进出境通关手续。 P23 为什么要了解海关通关

洽谈一笔国际贸易,要知道有没有可行性,必须了解海关通关需要的条件; 货物怎么才能顺利通关,节省通关时间,必须了解海关通关方式;

货物通关遇到障碍必须知道在问题出在哪儿,怎么解决,必须了解海关通关环节。 P24 通关条件

货物办理进出境通关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相应监管证件,交纳相应的税费,这就是货物通关的条件。

对企业来说,要预测一项交易有没有可行性,就是要知道能否提交相应的监管证件,有没有资格从事该项业务,还需要计算在交纳税费后有无利润空间。

P25 确定通关条件的基础——《进出口税则》

《进出口税则》是我国根据《协调制度》(Harmonized System,HS,全称为《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进行对应的转换调整确定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

按照归类规则,任意一种商品可以在《进出口税则》中找到对应的商品编码,进一步可以查询到这个编码的商品的进出口税率和监管证件; 《进出口税则》就是一本字典。 P26 例:确定进口不锈钢杯子的可行性

经查《进出口税则》不锈钢杯子的归类信息如下: 商品编号:7323930000

商品名称:餐桌、厨房等家用不锈钢器具 最惠国税率:0.12 增值税率 :0.17 消费税率 :0.0 监管条件 :A、B P27 有没有资格?

根据查询到的归类信息,商品编号为7323930000的商品在进口时,海关只需要验核“A证”——入境货物通关单。

因此,若想进口不锈钢杯子,只需要在检验检疫局办理通关单即可在海关顺利通关,没有其他配额或特许的要求。也就是一般企业都可以办理,没有资格限定。 P28 有没有利润?

假设每个杯子进口完税价格是100元,根据查询的结果需要交纳多少税款?

交纳税款=完税价格*关税税率+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100*0.12+100*(1+0.12)*0.17 =31.04(元) P29 通关方式

体系沿革:快速通关—便捷通关—区域通关—分类通关

分类通关:指海关通过科学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以企业守法管理为核心,综合企业类别、商品归类、价格、许可证件、贸易国别、航线、物流信息等各类风险要素,按照风险高低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分类,在通关过程中采取不同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程序,实施差别化作业的通关管理模式,具体包括“低风险快速放行”、“低风险单证审核”和“高风险重点审核”三种模式。

通关方式:基本通关、特殊通关 P30 基本通关

基本通关是指依照《海关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用报关单电子数据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请办理货物的进出境手续,海关审核报关单证、查验货物、征税,准予货物进口或出口的通关方式。

P31 特殊通关

特殊通关是海关以企业守法管理为核心、以守法便利为导向,打破关区界限,实现物畅其流所制定的特别的通关模式。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 P32 属地申报、口岸验放

(一)转关运输货物是指进口货物由进境地入境后,在海关监管下运往

另一设关地点办理进口验放手续的货物;或者出口货物在启运地海关办理验放手续运往出境地,由出境地海关监管出境的货物;或者由境内一个设关地点转运到境内另一个设关地点的海关监管货物。

(二)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指AA类企业进出口货物时,可自主选择向属地海关任一海关单位申报,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的口岸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一种通关方式。 P33 需要提交的单证

(一)对于属地报关进口报关单,企业到属地海关现场接单时如无法提供正本提货单,可以向属地海关提供正本提单或其复印件;

(二)对于布控查验货物,企业需要属地查验时,应向属地海关或口岸海关提交属地查验申请;

(三)其他单证同“进出口基本通关”。 P34 与传统通关模式的优势

一是在申报方面,报关手续更方便。企业既不用办理转关手续,也不用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的口岸海关办理报关,而是可以就近在属地海关办理通关手续,这既方便企业办事,又为企业节省大量费用,即使有单证遗漏,企业补充单证耗时也会较少。

二是在运输方面,企业物流更顺畅。企业可以自行运输,不必使用海关监管车辆,也不必进入海关监管场站。进出口货物运到口岸向属地海关进行申报、缴纳税款后,口岸海关直接做卡口放行。海关的监管不会阻断企业物流,真正实现了“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三是在监管方面,企业受信程度高。

四是在待遇方面,享受服务更多。比如在货物出口后,企业可立即向当地海关申领退税、结汇等报关单证,这将节约企业周转资金;又如当企业在通关环节遇到了问题和困难,当地海关能够及时对其实施帮助;再如企业与当地海关的沟通联系会更加方便,企业能及早了解通关政策规定,灵活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加快物流速度,提高生产效率。 P35 通关环节

• 申报 • 交单 • 缴税 • 查验 • 放行 • 结关 P36 申报

进出口货物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报关企业依照《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采用电子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进出口货物的情况,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 P37 申报资格

1.进出口货物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申报手续,也可以由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申报手续。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通过本单位所属的报关员办理申报业务,报关企业由本企业所属的报关员办理申报业务。

2.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必须依法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手续,报关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

3.国家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需要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可以办理临时注册登记手续。 P38 申报注意事项 • 如实申报

• 电子数据和纸制单证要一致 • 及时查询报关单状态 • 被人工退单要联系审单关员询问原因 P39 交单

• 海关审核电子数据报关单后,报关单位应自接到“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持打印出的纸质报关单及备齐规定的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到货物所在地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

• 未在规定期限或核准的期限内递交纸质报关单证的,海关删除报关单电子数据,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重新申报,由此产生的滞报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的规定办理。

P40 现场交验的报关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备案清单); 2.合同、发票、装箱清单;3.提(运)单; 4.进出口许可证件; 5.加工贸易手册;

6.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 P41 纳税

征收税款是海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征收进出口货物税款、退补税、滞纳金等的执法行为。 纳税注意事项

• 在缴款期限内缴纳税款,避免产生滞纳金。

• 核实金库帐号,避免将税款缴到行政事业收费帐号 P42 查验

进出口货物查验(以下简称查验),是指海关为确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

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的执法行为。

查验注意事项

• 对首次合作的外方,在向申报前建议向海关申请提前查验,核实单货是否一致,避免由于外方发货问题造成不必要的“违报、瞒报”。 • 查验比例的问题

• 查验海关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P43 放行

放行是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完成审单、查验、征税作业,结束进出口货物海关现场作业,准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提取进口货物、准予出口货物装运的行为。 P44 结关

结关是指进出口货物办结海关现场通关监管手续。其中,进口货物及没有实际出境、在境内结转的货物放行即结关,准予货物提离海关监管场所。出口结关是海关接收出口理货报告电子数据,审核确认出口货物实际离境。

P45 结关后注意事项(一)签发相关证明 • 进口付汇联 • 出口结汇联 • 出口退税证明联 • 货物进口证明书

P46 结关后注意事项(二)海关监管货物 •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货物 • 减免税进口货物 • 暂时进出口货物 • 租赁货物

P47 减免税管理

概念:减免税货物是国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而实施的一项税收优惠措施。减免税审批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审批依据是国家根据政治、经济形势制定的法规、规章,体现了国家的政策取向。我们通常所说的减免税管理(狭义上减免税),一般是指对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管理。

P48 减免税的种类 -法定减免 -临时减免 -特定减免

P49 法定减免

法定减免:指按照《海关法》、《关税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的减免税。(1)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2)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3)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4)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5)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6)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7)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以及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后,准予暂时免纳关税。 P50 临时减免

临时减免:临时减免是海关总署或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根据某个单位、某类商品、某个时期的特殊情况,需要对其进出口应税货物特案予以的关税减免。 P51 特定减免

特定减免:特定减免税是政策性免税,是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的需要,对特定地区、特定用途、特定的贸易性质的特定的资金来源的进出口货物,按照国务院制订的减免税规定实行的减免税。特定减征或者免征关税进口的货物,只能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特定用途,未经海关核准并补缴关税,不得移作他用。 P52 注意事项

我们平时所称的减免税实际上都是特定减免税。特定减免税是我国关税优惠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无偿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口货物提供的关税优惠,其目的是优先发展特定地区的经济,鼓励外商在我国的直接投资,促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因而,这种关税优惠具有鲜明的特定性,只能在国家行政法规规定条件下使用。 P53 特定减免项目 -外商投资项目 -内资项目 -贷款项目

-科教用品项目

P54 外商投资项目进口物资的减免税 (1)外资项目

从目前的减免税政策来看,此三个时间段除了审批部门有区别外,免税的范围已经完全一致,即在企业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的、与其经营范围相符的机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

外,可以免征进口关税(2)自有资金

另外国家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对五类外商投资企业(鼓励类和限制乙类、研究开发中心、先进型和产品出口型企业)的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按规定免征进口关税。自有资金包括企业储备基金、发展基金、折旧和税后利润。 P55 内资项目

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包括随设备进口的部分塑料件、橡胶件、陶瓷件及石化项目用管材)也免征关税。

如果某企业经营范围既涉及鼓励类项目,又涉及非鼓励类项目,海关在审核其进口设备免税申请时,只能对鼓励类项目项下的设备按有关规定审批免税。

海关在审核进口商品能否免税时,按照《税则》归类规则确定税号,按照归类规则应该单独归类的设备,即使与其他减免税设备配套使用,也是按照该设备本身用途、功能、技术指标等审核是否可以免税。

在内资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中,有三项指标(税号、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海关在审批减免税时,以设备名称和技术规格为准,同时参考所列税号。

对于通用设备,不论用在哪个行业,只要其技术规格不符合免税条件,就应照章征税。

对于企业设备技术规格是否优于不予免税目录相应的技术规格,应以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的技术指标为准,不能将企业在测试状态下达到技术指标作为免税依据。 P56 贷款项目

被批准立项的外国政府、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免税范围与内资项目相同。

P57 科教用品项目

从事科研开发机构和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等院校进口用于科学研究和教学用一起、仪表、设备等,可以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P58 内外资鼓励项目的相关政策

1、内资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2)《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调整)》 2、外资

(1)2007年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

(3)、海关总署2008年第65号关于调整《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

P59 减免税项目备案流程及资料 确认书

发改委、经委对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出具项目确认书,海关可受理省商务厅审批的外商独资鼓励类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项目。

所有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书必须配套经项目审批部门签章的项目进口设备清单。 P60 减免税备案流程

预录入窗口领取备案申请表-----填写表格交预录入窗口输机----将填写和打印好的表格连同其他材料向海关提交----海关三级审批(海关认为必要时派员验厂)---海关审批通过并告知企业---文件存档---企业准备办理设备免税

P61 外商(包括台港澳侨)投资项目资料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正本)、经项目审批部门签章确认的《进口设备清单》(正本)、外商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合同)、章程的批复或项目的核准文件(正本)。

以现汇投资的外资项目,审核《验资报告》(复印件);以设备投资的外资项目,要求减免税项目申请人提交保证在一定时间补交《验资报告》的保证函,同时通过《外商投资项目验资报告跟踪表》对《验资报告》跟踪落实,做好催交工作。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P62 国内投资项目资料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正本)(结转技改项目提供“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正本)、经项目审批部门签章确认的《进口设备清单》(正本)、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明(复印件)、 《项目确认书》注明的项目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应提供其上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出具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书、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授权书,授权书内容应包括授权的海关事务范围、授权期限及项目单位使用印章的样式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及有

关部门对项目的批准文件;项目申请报告(复印件)及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核准文件(正本);《项目备案表》(复印件)及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备案回执(正本)。 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P63 注意事项以下情况不能备案

一是提供的文件或证明不能表明进口单位符合享受减免税政策条件的;二是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书》,项目单位为项目施工企业等非该项目的直接投资经营单位的;三是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及出具的相应《项目确认书》属于明显分拆项目的。 P64 进口货物的减免税申请流程及资料1、进口货物的减免税申请审批流程

到预录入窗口领取减免税申请表-----填写表格交预录入窗口输机----将填写和打印好的表格连同其他材料向海关提交----海关三级审批---海关审批并核发免税表---企业签收---文件存档 2、资料

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代理(委托)进口协议(复印件)、进口设备清单(中文复印件)、进口设备技术资料。

企业在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时,尽量将所要进口的设备资料准备齐全,如产品的技术资料、说明书等,以便海关正确审核商品。另外还需注明产品的新旧状态,没有申报为旧设备的视为新设备。 P65 海关对减免税进口货物的监管要求

企业、单位在享有减免税优惠待遇的同时,要珍惜这一权利,依法申请、使用、保管和处置减免税货物,并承担相应义务。

1、海关对减免税设备的监管期限

(1)船舶、飞机及建筑材料8年;(2)机动车辆6年;(3)机器设备和其他物品5年。未到期想解除监管的,需经原审批部门审核批准后,无须验核有关机电产品证件,海关按照使用时间折旧估价,补征税款后解除监管,允许转国内销售。

2、账务要求

海关对减免税设备的使用规定。要将进口减免税设备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计账过程中要写明品名、规格型号、原进口日期、原产地、原值、折旧年限、折旧率、使用部门,不要与国产设备混淆计账。

3、抵押贷款问题

符合条件的企业如果确实因生产资金周转困难,需要用进口减免税设备抵押贷款的,可以向海关专题申请。由海关、贷款企业和金融部门三方签订协议。抵押期限最长一年,协议到期后,贷款银行应出具注销

联系单,由企业向海关办理注销手续。 P66 平时工作中发现的走私违规情事

1、擅自租赁或出借减免税设备 2、擅自发运减免税设备到异地分厂

3、同一投资商的多个企业间相互串用或同一集团内部串用 4、擅自抵押贷款(抵押给其他债权人和向银行抵押贷款) 5、减免税设备以旧报新的 P67 加工贸易的概念

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简称料件),经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P68 加工贸易的特点

(一)利用进口料件加工的成品必须复运出境,不在国内最后使用、消费。

(二)出口成品与进口料件直接相关,是对进口料件本身进行加工得到的产品。

(三)暂免纳税,进口时暂时不办理缴纳关税的手续,等到货物最后确定流向后,海关再决定征税或免税。 P69 加工贸易的优势

第一,可以充分利用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保税优惠政策,大大降低企业资金的占用,加快资金周转速度,降低企业成本,取得更好的效益。

第二,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免于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P70 加工贸易的常见贸易方式

加工贸易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

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

P71 加工贸易办理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企业 签订合同

(二)商务部门 批准证、生产能力证明

(三)海关 备案申请,建立备案资料库 (四)银行 开设台帐帐户

(五)海关 1、通关手册

2、货物进出口通关 3、合同核销

4、保证金台帐核销

(六)结案

P72 进出口申报。

加工贸易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口加工贸易货物: (1)从境外直接进口;

(2)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 (3)保税仓库; (4)深加工结转。

加工贸易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出口加工贸易货物: (1)直接出口至境外;

(2)将货物出口至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3)出口保税监管仓库; (4)深加工结转。 P73 合同核销。 核销的期限:

经营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并自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

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因故提前终止的,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 需要的常规单证:

(1)企业合同核销预录入呈报表 (2)核销申请 (3)进出口报关单 (4)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P74 相关重要文件

1.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二)((海关总署令第195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核查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7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5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09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74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55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11号) P75 海关服务介绍预约通关

属地申报、口岸验放 上门验放

海关预归类、预审价、原产地预确定 公式定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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