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新协(2011)3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浙江新闻奖 社会活动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记协、省级新闻单位、省记协有关工委:
2010年度浙江新闻奖社会活动奖评选将于4月在杭州举行。希望全省新闻单位紧密结合新闻宣传创新工作的要求,根据新时期的新特点、新需求、新情况,做好原有品牌的活动的改造、提升工作,推荐优秀的社会活动参加评选。
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宗旨:
开展浙江新闻奖社会活动奖评选工作的目的在于,深入总结近年来组织开展品牌活动的经验,全面检阅和展示开展新闻宣传品牌化建设以来的成果和业绩,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开展具有重大影响社会活动的品牌效应,找准广大群众的共鸣点、兴奋点、关注点,在同群众交流互动中达成共识,在加强社会服务中开展教育,探索将重大主题报道与主题活动相结合,主题报道与新兴媒体互动的新手法、新形式,提高打造有重大社会影响品牌活动的水平,形成一批全省联动、影响广泛、可持久进行的品牌活动,不断提升其社会影响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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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评范围:
1、本省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报刊(含四家市级晚报); 2、本省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3、本省经正式批准的新闻网站。 三、评选标准: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新闻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主题鲜明、意义重大、引导有效,有较大社会影响。
2、属于社会公益性活动,且群众参与面广、互动性强。 3、形式创新,编排制作精良,体现浙江特色和时代特征。 4、提倡报送具备品牌培育价值,可持续性举办的活动。 四、分配数额:
以下单位组织初评后,按分配数额推荐参评作品:
1、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包括子报子刊)、浙江广电集团(包括所属专业频道)各推荐3个;
2、11个市记协(报纸、广电各1个)、省级专业报工委、网络工委各推荐2个;
欢迎推荐报网联动或多媒体互动形式的参评作品。 五、报送须知:
考虑到举办社会活动项目的时间跨度大、交互性强,因此每件参评作品须附2000字以内活动简介,内容包括活动创意、经过、受众反映、社会效果等,并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各选1篇代表作。若由两家或多家媒体联办的社会活动项目,须注明主要举办的新闻单位。具体要求是:
1、每件参评作品要求报送3件代表作品。
2、请用A4纸打印《参评作品推荐表》,加盖参评单位公章。 3、报纸作品:请报送15套参评作品。每套由一份推荐表(表样见附件1)、一份活动简介和一份作品(3件代表作)组成。请装订在一起。参评作品须是剪报或清晰的A 4纸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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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播作品:每件作品要刻录在CD上,附作品文字稿、推荐表一式15套。每套由一份作品、一份活动简介和一份作品推荐表组成。请装订在一起。作品文字稿用A4纸打印复印。
5、电视作品:要刻录在DVD上,附作品文字稿、推荐表一式15套。每套由一份作品、一份活动简介和一份作品推荐表组成。请装订在一起。作品文字稿用A4纸打印复印。
6、网络作品:请报送15套参评作品。每套由一份推荐表、一份活动简介和一份作品组成。并须送一张光盘,内含网站首页、作品所在的页面及3件代表作。
六、评选程序:
1、浙江新闻奖社会活动奖评委由省记协聘任;
2、各市记协、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电集团、省级专业报工委、省级网络工委各自组织初评,并按规定数额送参加复评的作品;
3、复评采取先评议、后投票的方式。在评委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获奖作品。获奖作品须达实到评委三分之二的选票。
七、奖惩办法:
1、本届浙江新闻奖社会活动奖设奖不超过10个。奖级相当于浙江新闻奖一等奖。
2、获奖作品由省记协颁发获奖证书。 八、报送时间、地址:
1、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弃权。 2、邮寄请用特快专递,以免延误或丢失。 3、报送地址:杭州体育场路178号省记协秘书处 联系人:傅亦军
电 话:(0571)85310661 传 真:(0571)85175125
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1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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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浙江新闻奖社会活动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参评单位 活动名称 周 期 活动负责人 联系电话 创办日期 刊播版面/ 播出时间 职 务 职 务 手 机 参评活动简介 (包括活动定位、作品评介、形式体裁、风格特点、受众反映、 领导意见、社会效果等,不超过2000字、可另附页) 领导签字: 推荐单位盖章 2011年 月 日 注:本表附在参评文字作品(3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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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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