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需提交资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一、 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名称预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核准 际\"字词的,提交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二、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规规定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登记部门 高新区 工商局 高新区 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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