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美容美发经营使用单位化妆品质量安全状况调研报告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质量安全一直是群众观注的热点,也是监管的难点,为摸清新泰市美容美发行业化妆品经营使用现状,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调查摸底,现将调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新泰辖区内共有美容美发经营使用单位714家,其中单一理发店465家,美容店206家,理发美容兼营店35家,其他8家。在调查中,我们选取了6家较大规模美容店、10家中小型理发店进行了实地座谈、现场检查。
二、存在问题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大多数经营者缺乏化妆品质量安全意识,对相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标准要求知之甚少,没有严格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采购台账缺乏制度性。大多数经营者购进化妆品未建立并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经营者采购化妆品的渠道广泛,有的是从生产厂家直接采购,有的是从化妆品批发商店或批发市场采购,有的是从淘宝网站购买化妆品。采购产品时未索取生产厂家或供货商资质证明; 对于特殊用途化妆品未索取《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对于进口化妆品未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四是相关领域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化妆品监管条例为1989年卫生部颁布实施,已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化妆品市场监管需要,一些实际问题难以在现有条例细则中找到依据,网络市场的异军突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版)迟迟未出,原条例历经30年,存在处罚力度不大、操作性不强等实际问题。
三、原因分析一是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化妆品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大多数人员未接受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大多数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使,在采购及经营化妆品的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质量安全风险高。
二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差。对产品缺乏了解,在购买化妆品时,未仔细查看其包装、说明书及化妆品的表观质量,对于一些美容商家推销的化妆品盲目购买,甚至有些消费者贪图便宜,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对如何维权缺乏了解,购买化妆品后,未及时索要发票; 或者,在化妆品的使用过程中发生不良反应时,未及时投诉举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是缺乏严格监管。对于美容美发场所来说,由于法律法规的不甚完善,执法人员的监管行为受到了极大地制约,出现监管盲区,使得该有的监管指导没有做到位,使得很多化妆品使用单位的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违法成本太低,这也是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使用乱象丛生的根源所在。
三、相关建议一是开展专项培训。定期开展化妆品从业人员培训,对化妆品购销管理制度、现行化妆品法规体系知识、购销台账管理、不良反应等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讲解。牢固树立经营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求企业严把进货源头关、产品质量关、产品销售关及产品宣传关,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一要加强对消费者科普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化妆品安全消费、科学消费知识及识假辨假常识,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二要加大不良产品曝光度。对于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业户坚决予以曝光,并进行消费警示。建立专项黑名单制度,消费
者通过扫码即可获知经营单位是否有过违法经营行为。三要开展示范店创建。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一批化妆品规范经营企业作为示范店,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带动作用,增强主体自律意识,形成知法守法、诚信经营的浓厚氛围。四要统一编制《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化妆品经营台账》和《化妆品消费提示》,指导经营单位对照标准开展自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全市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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