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二中创建德育特色校实施方案
-------学生值周德育实践
案例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造就美德为教育工作的根本目的,坚持“以德治校,文明提升”,遵循“用放大镜观察学生的闪光点、用显微镜发现学生的上进心、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一位学生”的德育理念,为广大学生提供德育实践活动阵地。
案例背景:我校地处宁化客家祖地石璧镇, 这里属于闽赣边界,交通欠发达,到我校就读的学生来自全县各地学生,生源在一中、六中择校完后就读于本校,存在生源基础教育薄弱环节,学生习惯欠佳,特别是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更是存在极大的缺失,随手乱扔纸屑、果皮的现象屡禁不止,并且常出现禁一段好一段,一松就反弹。在这种情况背景下,政教处决定开展“学生校园学生管”学生值周活动。
案例期效:通过此项德育实践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到同学的不良行为带来了什么后果,通过对值周的设计,针对性的娇正学生中的不良行为,促进学生对良好行为的体验,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让校园秩序井然,文明行为蔚然成风。
实施办法:
一:成立专门值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四平 副组长:张根平
成员:政教处成员、年段长、班主任 二:立体宣传、共造声势。
强大的声势,让全体教师、学生形成共识。 三:具体程序:
值周前的准备工作:
一、学校值周工作布置
时间:每周日晚班会课由班主任组织班干部、班上学生,根据值周岗位具体工作进行人员安排,并进行相关要求,并将安排表以书面形式由班长交政教处孙富民老师处。
轮到值周班,班长在周日到政教处孙富民老师领取值日卡,并发放给轮值同学。
值周中的具体岗位工作:
1
一、校大门口值勤(每天12人,选一名组长)
*岗位要求
(1)每周一至周五早晨6:50—7:28、中午11:30—12:40、下午5:10—6:40为值勤时间,值勤同学务必于下课后五分钟内在校门口集结列队值勤。 (2)值周班12名同学,6男6女,选出一位组长负责;到校门口处值勤,分两班轮流值勤。
(3)值周同学佩带值勤卡和校卡,仪表整洁,举止大方,精神饱满,保持立正姿势,勤令一致。 *值勤内容
(1)主动向进校师生员工礼貌、微笑问候。 (2)督察学生进校情况,要求: 学生戴校徽进校;
骑自行车学生须主动下车推行。
(3)协助保安对未佩戴校卡和冒用他人校卡学生进行记录和核对。
(4)值勤组长认真填写值勤小结,并把当天检查结果或建议及时反馈给班长。 (此项指导老师:张发兴老师) 二、校园环境检查(19人,选一名组长) *岗位要求
(1)每周一至周五早读下课时间、下午第一节下课后及晚自习第一节上课前,
检查校园各处的环境卫生(含班级和卫生区)打扫情况,对未认真打扫的班级进行记录,并按规定扣分。
(2)值周同学要佩带值勤卡和校卡,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值周 *值勤内容
(1)及时巡查、维护主要公共场所的环境。
(2)及时监督、劝阻同学的不良行为,对乱扔垃圾的学生进行劝阻和记录。 (3)值勤组长认真填写值勤小结,并把当天检查结果或建议及时反馈给班长。 (此项指导老师:王克平老师) 三. 广播操、升旗值勤(全班同学) *岗位要求
(1)从周一升旗仪式、每周二至周五在广播操期间准时到岗。由班主任安排,每一名值勤同学负责一个班级的广播操检查,到所值勤的班级位置的前面。对
2
该班整队情况、精神风貌进行全程检查,完后将情况汇总到组长处再汇总到班长处。(逢周一升旗仪式,当主持人宣布“升旗仪式现在开始”时,值周班同学向后转,面向国旗立正。)
(2)值勤同学须统一佩带值勤卡,仪表端庄、整洁、肃立值勤。 *值勤内容
(1)按广播操检查要求(进退场纪律和秩序、动作要领等)进行评分。 (2)值勤组长认真填写值勤小结,并把当天检查结果或建议及时反馈给班长。 (此项指导老师:巫显秋老师)
每天值勤完后,班长第二天要将值周情况交到政教处,并到政教处用广播进行公布。
值周完后,班长在周五下午将值日卡交回到孙富民老师处。
轮到值周班的班长,在周日到政教处孙富民老师处领取值日卡,并发放给轮值同学。
值周完毕后,值周班班主任要确定本班下周一升旗仪式的主持人和发言人,并做好相关准备。 说明:
1、此项活动已经实行了三个周,在值周的带动下,学生在一种共同关注的氛围中学习,学生开始触动,校园管理有了一定的改变,校园环境建设有了较大的改善,对学生行为有了较好的监督。
2、在实行阶段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可选择不同的项目实施。 3、这项活动最关健的是要能持久,能持久才有效果。 4、在实施中要不断的强化,不断的加强和矫正。
5、学校班级发展不平衡和班主任的教育效果不一样,需要领导小组人员具体指点操作。
6、此项活动纳入社会实践考评中。
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