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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行为规定

来源:意榕旅游网


科力斯集团专家全国巡回演讲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12月1日至另行规定为止)

1、专家、讲师工作职责

(1)维护和树立公司形象,弘扬、宣传公司文化;

(2)积极接受公司的授课及培训任务,做好授课方案和培训教材。

(3)负责培训(授课)经销商、经销商员工及顾客。

(4)及时掌握外部行业动态,新技术,新信息,及时回报给公司,不定时的改变自己的讲稿,并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整体水平;

(5)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有关活动。

2、专家、讲师出差费用制度

(1)专家讲师出差的费用(火车票、汽车票、住宿、饮食)由当次客户承担。

(2)住宿标准:本着安全、实惠、卫生为基准听从客户安排,不许有过分要求。

(3)就餐标准:在客户不陪同就餐情况下 早餐10元,午餐30元,晚餐30元,由当地经销商汇到公司账户等到结账时给予专家。在火车上和中转站期间的饮食费用不报销。

(4)在中转站等待时间超过4小时可以订休息间休息,提前必须报告专家培训部,这个涉及到报销。

(5)车费标准:出差讲课期间,所坐的火车、汽车票都由经销商预先订好,票据使用完后要妥善保管,等回公司时统一对账。在经销商地区内打出租车(对公期间)车费用全部由当地经销商当场付款,公司不予报销

(6)每月和公司对账一次后费用金额汇款到专家个人账户。对账时需要票据齐全、粘贴规范、行程清晰,如缺少票据不予报销。

专家、讲师行为规范

(1)尊重学员,尊重代理公司,为人师表,规范着装,保持仪容整洁。

(2)按照培训重点,根据代理公司的需求充分备课。

(3)按规定时间准时授课,授课时应认真积极,全情投入。课后咨询要热情主动,还需向顾客、经销商传达公司最新动态和个节日活动,公司对专家的评定是以每次授课后销售额为参考基准,销售额决定一切。

(4)培训期间,个人手机关机。用餐期间不得饮酒。

(5)讲师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要求自己,不得向代理商索要(暗示)钱财及物品,如有此类事情发生,公司将给与相应处罚在本月工资中兑现。

(6)出差期间不得挑剔交通工具,不许擅自改动讲课出行时间,如个人原因延误时间

导致的损失由讲师、专家全权负责赔偿。

(7)在公司期间按时上下班,出差返回后要及时到公司报到(兼职除外)。

(8)出差期间公司给予专家标配手机一部供出差使用。

(9)公司每位经销商都有《授课效果调查表》每次授课后会传给公司100分满分、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扣除当次讲课费。

注:以上行为规范及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及修改权归科力斯所有,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本制度规定于2012年05月15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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