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交底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设计施工单位 X545 内容提要: 1.施工用电安全 桥梁工程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X545大桥桩基 施工用电安全、孔桩开挖安全、爆破安全、设备安全操作 (1)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交底内容 技(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术要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 求 离不宜超过3m。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2.桩孔开挖安全操作方法 (1)每日开工前应检测孔下有无危害气体和不安全因素,孔深大于10m以后,应有专门送风设备,应用空压机向桩孔内作业面送入新鲜空气。当桩孔内土层中含有害气体及有机物质较多时除加强通风外,还应对有害气体加强监测。 (2)桩孔口应严格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靠近桩孔口,桩孔口机械操作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口袋内不得放置物品(如钥匙、钢笔、怀表、打火机、小型工具、玩物等),以防坠入桩孔中。 (3)桩孔下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绝缘胶鞋、桩孔口与下部作业人员应有可靠的联络设施。如桩孔口管理混乱,桩孔内应立即停止作业回到地面上。地面孔口作业人员需待井下作业人员上来后方可离岗。 (4)桩孔洞口上设置悬挂软梯,并随桩孔深放长,以备意外情况时有关人员能顺利上下。操作人员上下不得乘坐吊篮或出渣吊桶。开机人员应专机专人,并持证上岗,集中思想认真注意桩孔内一切动态,电器开关不得离手。吊钩应有弹簧式脱钩装置,防止翻桶、翻篮、脱钩等恶性事故发生,严禁站在装渣桶边缘口上下。垂直运输机具和装置,必须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 (5)装渣桶、吊篮、吊桶上下用卷扬机进行提放。 (6)在任何情况下严禁提升设备超载运行,上、下班前对提升支架及轨道应进行检查,工作时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找出原因,认真检修,不准非正常运转。 (7)桩孔下照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低压电源。进入桩孔内的所有电器及用电设备均应接零接地,电线必须绝缘。拉动电线时禁止与一切硬物产生磨擦。电器开关应集中在桩孔口,并应装置漏电保护器,防止漏电触电事故,一旦发现漏电,必须迅速拉闸断电,值班电工必须对所有电器设备及线路加强检查维修,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8)桩孔内的抽水管、通风管、电线等应妥加处理并临时固定,一般应沿壁敷设,以防装渣桶及吊篮(吊桶)上下时挂住或撞断,引起事故。 (9)由桩孔中排出的土渣,应及时运走,不得堆在孔口周围。 (10)孔口设置盖板,孔内不进行作业时应用盖板将孔口盖上。 (11)用电应注意安全,接线插座应处于高处,以防进水漏电。 (12)夜间应有照明设施(夜间不施工,但需有灯光照明,防止他人落孔)。 3.挖孔桩其他安全措施 挖孔桩主要由工人在井下开挖,实际施工中除采取常规的安全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非专职安全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相应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穿好长筒绝缘胶靴,井口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和系好保险钩。 (2)每天开始作业前及每次交接班时,现场的作业人员都应配合项目机电人员认真检查提升机的辘轳轴、支架、吊绳、挂钩、保险装置和吊桶(或土筐)、刹车制动等设备和工具是否完好无损,防护设施是否安置到位和正确牢固可靠,发现问题时及时向机电人员报告,并在修复及设备试运行正常完好后方准许正式使用。 (3)严禁作业人员疲劳作业,安排人员进行每1-2小时反复轮班作业。 (4)作业井口保证有人配合作业,不得随意变换.当井下有人作业时,井上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密切注意井下作业状况,并做到井下人员轮换作业. (5)人工挖孔桩应做好孔内通风,当孔深大于5米时,应采用通风管往孔内送风措施并检查孔下是否含有有毒气体。 (6)配备一名专业电工随时对井上、井下所有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7)孔内设置人员上下专用爬梯或专用安全乘人吊笼,不得随意攀爬护壁和乘坐吊桶(或土筐)、吊绳等方式上下井,以防造成高处坠落事故。 (8)配备安全带,专用安全救生绳和专用供氧设备,做好安全记录。 (9)对井口周围清理干净,不得堆放任何料具,清楚所有周围散渣、石块、井口周围设置高度为1.0m的锁口护壁。 (10)根据不同地质条件,做好安全应急预案,险情发生时,有相应的处理措施;事故发生后,有相应的救助方案。 (11)每日作业结束后井口必须按要求制作盖板,并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灯。禁止在夜间进行挖孔作业,遇特殊情况需夜班作业时,须经现场安全负责人同意,并有安全员现场指挥、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 (12)凡在孔内抽水之后,必须先将抽水的专用电源切断,作业人员方可下桩孔作业。严禁带电源操作,孔口配合孔内作业人员要密切注视孔内的情况,不得擅离岗位。 4.桩基爆破安全 (1)凡是从事爆破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爆破基本理论知识、爆破作业的一般安作业全要求及各种专业爆破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作业方法,经过特种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 (2)挖孔桩爆破由爆破公司专业爆破技术人员担任。 (3)施工时,必须关闭井口周围的电源。 (4)炸药的使用必须按桩孔的顺序以及用量来发放。 (5)为了避免爆破时,石块的飞出,井口必须进行覆盖,并用重物压住。 (6)为了防止工程护壁的震裂塌落,必须保证砼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7)每项爆破工程开始前,应由爆破技术负责人向全体从事爆破的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和岗位责任划分。 (8)爆破人员必须按爆破方案或爆破说明书交底要求的装量进行装药,不得任意加大药量。 (9)每次放炮,必须设专人负责放炮指挥和组织安全警戒工作;并应使全体职工和附近的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的意义,以及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到危险区以外,或撤离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并向危险区派出警戒人员。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经现场检查,确认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爆破员操纵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炮响完成后,露天爆破不少于5秒,地下爆破不少于15秒,经爆破技术负责人批准的检查人员进入爆破区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末发出解除信号前,所有岗哨必须坚持岗位。 (10)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进行爆破工作: 1)有边坡滑落危险; 2)工作面有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3)涉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的防护措施; 4)危险区边界上末设警戒线; 5)末按爆破安全规定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6)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11)遇雷雨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将人员撤离危险区;在大雾天,黄昏的夜晚,不得进行地面的水下爆破;确须在夜间进行爆破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12)爆破中发生瞎炮,不仅影响爆破效果,而且在处理瞎炮时有较大的危险性,如果末能及时发现或处理不当,会造成事故。因此,发现瞎炮应指派有经验的炮工,采取确保安全,力求简单有效的方法及时进行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瞎炮,应设置安全标志,并采取相应措施;对于难处理的瞎炮,爆破工作技术负责人要亲自指导,检查和清理残余末爆材料,确认安全后,方可拆除警戒标志,进行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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