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备用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集中核算部门的备用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地控制资金占用情况,明确借款审批、支用、核销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前台备用金采取固定金额保管形式,存放于前台保险箱内,用于为住店客人提供结账付款及小量金额找零。
2、每天由值班经理分配备用金至带班员工,再由带班员工将所得备用金分配至其他当班员工。
3、根据每天的营业情况,每班次的营业额,投款金额为当班次的现金收入减去当班次的现金支出。
4、当收入大于支出时,当班的收入需在下班前投至保险箱中,做好投款记录;当支出大于收入时,则使用保险箱备用金作为流动资金,并填写保险箱备用金借据表,请当班值班经理签字确认。
5、每班次的收入要求准确无误,款项明细单要求按规定填写,封口后必须立即投至保险箱中,以保证酒店资金收入安全,并做好投款记录。
6、每个班次交时进行备用金的交接与清点,收银员要对自己所保管的备用金负责,确保备用金额度固定不变,交接后填写记录并签字确认。
7、前台保险箱开启时必须有第三方在场,并由财务部当场拆封缴款袋,清点款项。
8、前台备用金如遇紧急情况需要使用,必须经过酒店最高当值经理通知,同时填写借支单并经当班值班经理和所借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借支后24小时内归还至前台。
9、酒店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前台备用金进行盘点,如发现备用金出现长款或短款情况,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0、酒店前台的备用金是酒店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将备用金挪为它用,如有违反者,一律予以严厉处罚。
11、收银员违反上述规定造成酒店的经济损失时,由员工本人负责赔偿,并根据情节给予必要的处罚。
本制度试行三个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前厅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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