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化验员管理
1、化验员必须具备专业技能,不具备专业技能的需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化验员不得迟到、早退、脱岗,在化验室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且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化验员监测水质指标方法及操作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公司认定、同意的测定方法。遵守操作规程,对所做出的化验、实验结果负责;化验、实验完毕后及时认真填写化验、实验报告,及通知相关人员化验、实验结果。
4、化验员要做好样品交接、保管及处理。
5、化验员编写化验、实验报告必须字迹清晰、数据正确、纸面洁净,不得任意涂改。
6、化验员要熟悉、掌握仪器、设备性能及操作方法,确保操作无误,防止人为损坏的发生。
7、禁止与化验工作无关人员进出化验室,不得随意对外透露化验数据,未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许可不得为其他单位及个人做化验分析,不得将化验室钥匙交给非化验人员。 二、 仪器、设备、试剂等管理
1、仪器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并保持操作平台及设备、仪器干净清洁,实验物品应放到指定地方。自觉维护化验室设备,对设备出现的小故障能自行解决。 2、使用完的玻璃试管、器皿等要及时刷洗干净,废旧的化学试剂及时按照规定销毁。
3、各种仪器必须按说明书操作,定期校正,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4、个别主要仪器设备,如没有使用、维护说明书,应编写出使用、维护说明书。 5、化学试剂要妥善保存,标签要齐全。过期、变质的试剂要拿到指定地点统一销毁。
6、化验、实验所需仪器、设备、试剂、药品人身防护措施用品等短缺时,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提出购买清单,购买清单要注明品名、用量、规格、型号等及要求,确保化验实验工作的开展。
7、化验仪器、设备、试剂、药品务必做好登记档案,化验人员未经领导或部门领导批准严禁将化验室的仪器、设备、试剂、药品私自借于他人使用。因工作需要,化验员需在化验室之外使用,应做好发放,借用的签字登记手续。非本部门化验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批准,严禁打开化验室。 8、在使用、配制强酸强碱溶液时,严格遵守强酸强碱使用方法,必须穿着防酸防碱工作服、配带手套、口罩等,使用具有危害性药品(如有毒害性药品),或实验、化验操作过程中,产生危害性产物,应事先,采取好防护措施。如出现异常问题时,应及时停止化验、实验工作。
9、强酸强碱及危害性药品务必单独、妥善保管,未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批准,不允许私自外借或用做它用。
10、 违反化验、实验工作管理制度者,责任自负,同时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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