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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协议(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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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内财产协议

  甲方(男方):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

  乙方(女方):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

  甲乙(夫妻)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特对双方各自财产归属做出约定:

  第一条 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等)永久归各自所有:

  (1)男方婚前(后)财产:(财产清单)。

  (2)女方婚前(后)财产:(财产清单)。

  第二条 各自名下财产因增值、转让等产生的利益亦归各自所有,与对方无关。

  第三条 双方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独立承担,与对方无涉。

  第四条 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个人特有财产,为该方自己所有。

  第五条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第六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钟正正律师,执业机构: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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