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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申请书集锦

来源:意榕旅游网

  湘潭市岳塘区宝塔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陈剑,汉族,女,1981年11月06日出生,身份证号:,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我清楚知道,我这一申请会给贵单位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对此我深表歉。

  改名原因如下:一.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二.因本人在读书期间发生了多次因重名而被误解的事情,让我觉得很为难,并给我带来了一些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陈剑更改为陈思颖,本人承诺改名所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望同意为切!

  申请人:陈剑

  20xx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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