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本公司原业务部主管何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xx年3月18日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自此日期后, 该人员等对外进行的任何业务、承诺、活动均属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为更好的为各位客户服务,有任何业务方面事宜请与我司刘小姐联系:
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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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扣具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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