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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租赁协议(用于设置广告牌)

来源:意榕旅游网

  甲方:______县委宣传部

  乙方:______市金创意广告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甲方租用乙方广告立柱南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位坐落地点:京福高速公路______段,减河北岸立柱广告牌南侧一面。

  二、广告位尺寸: 米× 米

  三、广告位租用期限及费用

  广告位租用期限为壹年,即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租赁费 元,计 元整。

  四、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应付广告位租赁费的全额,逾期付款,乙方有权拆除画面。

  五、甲方负责喷绘画面及安装,如发现问题与乙方无关。

  六、甲乙双方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规签订本合同。

  七、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发布广告的全部证件、内容和图片,不准有虚假。

  八、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纳广告位租赁费,逾期付款应按广告费的总值赔偿乙方5%(按日计算)。

  九、合同生效后,甲方需要改换或停止发布,应在制作前五天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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