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锅炉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标的物
标的物:锅炉本体及甲方锅炉房内的所有摊铺机、管道、阀门和仪表。目标价:人民币。
第二条锅炉数据
甲方应尽可能向乙方提供现有的锅炉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第三条锅炉验收
1、双方应在合同签字盖章后天内验收锅炉。验收合格后,双方将对上述锅炉进行密封,或进行拆卸并装上船。
2、甲方只对锅炉本体的'质量和拆卸时摊铺机附件的质量和安全负责,并保证原锅炉的完整性。
3、甲方上船后对锅炉质量不负责。
4、双方可以委托锅炉安装公司协调锅炉质量问题。
第四条锅炉的交付
1、甲方负责锅炉的拆解和登船,协助乙方在甲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运输,并办理当地专门检验部门的相关手续。
2、锅炉交货地址:
第五条支付
锅炉上船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账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征得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20%的约定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付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乙方逾期30天不履行合同的,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并承担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其他约定条款
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自乙方验收上述锅炉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