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中业服务公司)受x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0 名工作人员,由中业服务公司派遣至x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从事书记员 岗位工作。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为 20 周岁至 30 周岁(1996年1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地点。x市人力资源市场(中兴路北段劳动局一楼);联系电话: 61x5
(二)报名时间。x年10月 25 日至10月 31 日(报满60人截止)。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下列相关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情况的,随时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笔试及技能测试
(一)计算机速录测试(100分)。
(二)面试(100分)。按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聘用人数1比 2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计划与协调、人际交往、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的综合成绩=计算机速录测试 60% +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并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费用自理。
五、录用后的用工形式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后,予以录用,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与x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在 卫东区人民法院辅助性岗位上工作,月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发放,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x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x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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