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核查,原业务三部主管刘在司期间私自接单,违规操作,导致公司财产严重损失。自x年4月末已未到公司正常参加出勤,为此,经公司研究决定,根据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开除处理,并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同时要求,自即日起,责令其在本通报发布之时起12小时内搬离寝室,否则予以作无主处理。
特此
通报
商务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x年六月一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