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
因 一事,特向 先生/女士借款¥ 元整(大写: )。借款日期为 年 月 日,还款日期为 年 月 日,借款时间共计 个月,借款月利率为: %,到期时一并还本付息,若逾期未还,则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付逾期利息。
借款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向出借人还清借款,若逾期未还,由此引发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差旅费等由借款人承担。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
借款人送达地址收款账户为:
借款人收款账号为(注明开户行)
若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导致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身份证载明的双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送达诉讼文书的收件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邮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签名按手印:
立据日期:
附: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本借条模板由本律师原创,转载应注明出处、来源。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