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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条 乙方权利义务

2024-07-18 来源:意榕旅游网

  3.1 乙方应委派具有丰富宣传策划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组成项目工作组,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本片宣传策划方案服务。

  3.2 本片宣传推广过程中,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完善的宣传策略方案。方案的模板和格式按照双方约定的形式制作,具体提交时间和周期安排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作开始    内以邮件的形式由双方进行确认;如双方意见存在分歧,应以甲方意见为准,但乙方有合理理由的除外。

  3.3 乙方应设立客户代表作为与甲方的日常沟通接口。

  3.4 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本片宣传素材及全部资料(以下简称“该等资料”)之著作权及其相关权益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等资料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任何用途,以任何方式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使用,将由此取得的全部非法收入支付给甲方,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项下服务费用总额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3.5 乙方所有的策划方案、文稿应提交给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或发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发布任何与本片相关的信息。本合同项下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策划方案、文字、图像及影视资料等)的著作权及其相关权益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除署名权外的著作权和其他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转载、编辑加工、评论等)。

  3.6 本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将已经完成的全部工作成果交付给甲方 。

  3.7 乙方保证按照双方确定的内容策划本片宣传信息,实际策划方案的策略等元素在主题思想、内容上不得与本片的主题出现差异,且不得给本片造成负面影响。

  3.8 乙方保证其在完成服务内容过程中所策划的方案以及为本片宣传推广制作的素材资料、传播内容以及宣传视频均系其独立创造,不存在抄袭、篡改他人作品等任何侵犯第三方权益的行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及/或名誉损失 。

  3.9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服务内容全部或部分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

  3.10 乙方不得修改、编辑甲方提供的关于本片的宣传素材,包括但不限于本片宣传素材中已形成的相关主体署名权等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等内容。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宣传素材用于本合同约定目的之外的其他任何用途,或以任何形式授权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 。

  3.11 乙方保证其对本片进行的宣传推广及发布的全部信息不会给甲方及/或本片及/或参与本片制作的演职人员造成任何负面影响,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3.12 本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提供的本片的全部宣传素材,并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返还因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从甲方获取的资料、信息和素材,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及电子文件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按本合同服务费总额的    倍向甲方支付侵权赔偿金,乙方已经完成的全部工作成果之著作权及其相关权益归属于甲方所有 。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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